提升集体经济发展的竞争力

February 3, 2015 08:18

(Baonghean) - 近年来,集体经济得到了一些指导方针、政策、机制和政策的关注,例如:中央委员会第五届(第九届)的决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提高集体经济效率的第 56 号决议、省委常委会 2013 年 8 月 16 日第 37-KL/TU 号决议、关于修改和颁布《2012 年合作社法》的第 193/2013/ND-CP 号法令、乂安省合作社革新与发展项目(2014-2020 年)......此外,该省还出台了支持和投资集体经济的政策,如土地整理、地块交换、铺设水渠、支持建立新的合作社、为成员提供职业培训......但到目前为止,这一经济部门还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和地位,没有建立强大的合作社、生产模式、有效的商业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合作社583个(平均每年成立20-30个新合作社),其中农业合作社406个、运输合作社6个、人民信用基金55个、小型工业合作社30个、服务贸易合作社27个、环境合作社4个、电力服务合作社20个、建筑合作社9个、其他领域合作社24个,共有社员约265,775人,正式工人58,560人;总收入估计超过4,994.41亿越南盾。然而,许多集体经济活动领域并未增长,例如:在贸易领域,2014年集体经济部门商品零售总额仅达到152亿越南盾,比2013年下降10.31%;旅游业达到14,530亿越南盾,比2013年下降6.76%;出口额为37.3万美元,比2013年仅增长45.9%。由此可见,该省集体经济成分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并没有真正找到有效、可持续的发展方向。

为克服这一问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转变认识、转变思维,明确干部职工参与集体经济活动时的意识形态;有效实施2014-2020年乂安省合作社革新发展项目,根据计划和项目,果断淘汰弱势合作社、无效合作社和“机制”合作社。对合作社而言,应大胆直面实力,制定计划,制定具体的运营方案,使集体经济与其他经济类型平等,提高运营竞争力;应摒弃“拼命维持”的思维模式,提高认识,无效合作社破产、解散是正常现象。

为了创造条件引导集体经济成分的发展,根据中央委员会(九届五中全会)第5号决议、中央政治局第56号结论、省委常委2013年8月16日第37-KL/TU号关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的结论,今后应研究并将其纳入各级党代会决议,以统一、系统地引导集体经济成分的发展,从而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和引导。

潘强

(经济部-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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