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倡导社会责任和新闻伦理

June 10, 2015 14:23

6月10日,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和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德国)在河内联合举办了“数字时代的社会责任与新闻伦理”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主要环节:社会责任与新闻伦理——数字时代的新问题;维护新闻伦理并促进新闻社会责任。研讨会帮助管理者和相关机构对数字时代新闻业的发展有了更现实的看法,逐步缩小了越南新闻业在科技应用方面的差距。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讨论并找到了以下问题的答案:为什么在数字时代必须确保社会责任和新闻伦理?为什么数字时代在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的同时,新闻活动和新闻领域的改革也取得了诸多成功?如何确保社会责任,如何发挥数字时代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影响,以及如何在数字时代分享新闻从业经验……

信息通信部新闻司副司长刘廷福先生表示,新闻伦理的内容并非抽象难懂的概念,而是日常生活中具体而显而易见的事情。法律不禁止的事情我们可以做,但哪些事应该做、哪些事不应该做则属于伦理范畴,即每个人如何依据社会伦理规范行事。对新闻工作者而言,这关乎良知和社会责任。

越南通讯社副社长黎维传赞同上述观点,并补充说,数字时代促进了新闻业各方面的发展,但也创造了激烈的信息竞争环境,给专业新闻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时代不仅放大了信息的影响力,也凸显了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和职业道德问题。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在记者与读者之间多维的连接空间中,我们必须坚守主流媒体的核心价值,因为这正是革命性新闻的力量所在。也正因如此,在互联网信息爆炸的时代,越南通讯社才将传统的“快-准-准-好”口号转变为“准-快-准-好”。

近年来,电子新闻在数量、质量、形式和内容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4年12月,全国拥有98家电子新闻机构、1500多个获得许可的电子信息网站和近400个社交网络。通信技术在为新闻工作者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职业道德问题,例如:秉持诚实、客观的原则,尊重真相和公众的知情权;侵犯个人隐私和保密权;损害机构声誉和个人尊严;信息滥用手段;剽窃和侵犯版权等。

为了维护新闻伦理,促进新闻界在数字时代的社会责任,大多数代表一致认为,除了对新闻活动、宣传、知识培训进行严格的法律管理,提高记者和编辑的意识,形成新闻伦理标准实施的自律机制外,还有必要在细节和具体方向上完善新闻伦理准则。

新闻机构领导应弘扬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示范性执行精神。记者协会应进一步发挥其在保护会员权益、引导舆论反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方面的作用、职能和任务。各新闻机构应严格执行记者和编辑的选拔程序。主管部门在加强新闻管理的同时,应严厉打击违反新闻法律的案件,完善新闻法律体系……

据Infonet报道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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