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北宁省主席,因恐怖主义被起诉
据调查,阮仲方威胁北宁省主席的原因是想获得开采沙土的许可证。阮仲方因恐怖主义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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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仲方就采砂许可证问题向北宁省领导人发出威胁信息后,将一张废弃的 SIM 卡扔进了河里。 |
6月12日,北宁省人民检察院消息称,该机关刚刚完成对威胁省主席一案的起诉,对被告人阮仲方(37岁,住河内市巴亭县)以恐怖主义罪名提起公诉,对被告人陈英顺(36岁,住北宁省北宁市)以未报案罪名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2014年,Phuong成立了Song Loc Mien Bac Company Limited,专门从事建筑材料和砂石开采业务。
Phuong 向北宁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申请,批准在从 Cao Duc 公社到 Dai Lai 公社(嘉平县)和 Dao Vien 公社(桂武县)的 Duong 河(从 Km 03 到 Km 14)上清理和收集产品,但由于存在造成河岸侵蚀的风险而未获批准。
在做生意期间,Phuong 认识了下游打捞公司董事会主席 Ngo Thanh Son 先生(37 岁)和 Khanh Nguyen 进出口运输股份公司副经理 Tran Anh Thuan 先生。
看到 Son 先生被授权疏浚北江省的 Cau 河,Phuong 想到向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北宁省警察局长发送威胁信息。
起诉书称,Phuong 与 Thuan 商议购买一张 SIM 卡,然后前往 Son 先生家附近向上述两人发送短信,目的是当调查机构找到该地点时,就会认为这是 Son 先生所为。
1 月 23 日晚,Phuong 向北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Nguyen Tu Quynh 先生和北宁省警察局长 Pham Hong Son 先生的电话号码发送了 10 条短信。
北宁省领导收到的短信内容大同小异,带有威胁意味:“如果你们继续刁难我的项目,我一定会像安沛那样对待它”;“你们知道安沛发生了什么事吗?”……
发完短信后,Phuong 将手机扔进了 Duong 河。
检察机关认定,Thuan 知道 Phuong 向北宁省领导人发送了威胁信息,但没有报案。
北宁省人民检察院表示,有足够的依据以恐怖主义罪起诉 Phuong,以未报案罪起诉 Thuan。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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