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荣市广告招牌统一标准的提案
乂安省人民议会代表建议制定统一的广告招牌标准,以发挥沟通作用,确保城市美观,为荣市一类城区打造独具特色的特色。
12月6日上午,义安省文化体育部部长陈氏美杏在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回答了提问。

出席会议的义安省领导有: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原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代表阮文统,省委常委、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以及省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的同志。
同志们: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主持会议。
省人民议会还对户外广告活动的管理提出了质疑。省委委员、省人民法院院长、新祺县代表团陈玉山先生就此问题表示,乂安省户外广告活动缺乏尺寸和位置标准方面的规范,导致各种形状、颜色和尺寸的广告牌随处可见。在墙壁、电线杆和树木上张贴分类广告的情况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

“这导致街道破旧不堪,广告牌也侵占了人行道,影响交通”,代表说,并要求文化体育部领导提出解决方案,提高国家管理户外广告活动的能力和效率,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是否应该对广告牌号、尺寸等标准进行统一规定,让广告既能起到宣传企业、省份品牌的作用,又能保证城市美观,形成一类城市独有的特色?”该代表建议。

针对此内容,义安省文化体育部部长陈氏美杏表示:户外广告活动有管理规定,特别是广告法以及文化体育旅游部、建设部的规定。
在义安省,文化部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批准2016年至2025年义安省户外宣传广告系统规划;在该省建设和安装户外宣传广告手段。
不过,文化体育部部长也坦言,《广告法》实施8年后,由于LED屏幕等广告新技术的出现,已经暴露出许多不足之处……目前的规划位置已经不再合适。
因此,2024年,根据业界的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了《义安省户外宣传广告体系规划(2024-2030年,面向2040年)》调整和补充任务大纲。该部门将建议全省配合地方更有系统地实施该规划。
陈氏美杏女士还表示,仅在荣市,户外广告仍存在诸多不足。她指出,为了使荣市更加文明、现代化、清洁,市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她表示,未来在规划地点的勘测和布置方面,专家和市政府将进行最系统的协调。

国会代表团办公室副主任、省人民议会、演州县代表团团长阮氏英华代表在提出质询后对答复表示不满,并再次展开辩论。
代表们要求澄清,行业是否出台了关于广告业经营管理、放权管理的规定?因为广告业不仅涉及文化领域,还涉及很多领域,涉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

对于这一内容,义安省文化体育厅厅长表示:广告法以及文化体育旅游部、建设部的指导性文件均对运营规则和管理权力下放作出了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向省政府提交的文件中也有非常具体的细节。
陈氏美杏女士表示:以前,广告许可是文化体育部负责的,但《广告法》颁布后,广告许可权下放到地方,文化体育部只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
此前,文化体育厅在提交给省人民议会的报告中表示:据统计,目前全省有90多家广告企业和机构;其活动主要集中在荣市和1A国道沿线以及城镇人口稠密地区。
但此次活动也引发了一些引起不少选民和民众反思的问题,比如:过期广告牌不拆除,破坏城市美观;不符合规划的广告;在围栏、电线杆上书写或绘制的分类广告……
当局在处理其他省份的广告单位时遇到困难,这些单位拒绝在截止日期后撤下广告媒体;在市中心和内城区使用移动方式进行音频广告,例如使用摩托车和自行车在小巷中做广告、在商业机构前安装标志和广告牌、张贴分类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