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起诉“车检丑闻”254名被告
侦查警察局刚刚完成侦查结论,并将案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涉及该重大车检行业腐败案的254名被告人提出起诉。
该案拟以11项罪名对25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在该案中,被告人陈启兴(2014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越南登记处处长)被提议因以下罪行被起诉:受贿以及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建议对邓越河(越南登记处原处长)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另拟以行贿罪、受贿罪、行贿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伪造文件罪、为非法目的制作、买卖、交换、赠送软件罪、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者电子设备罪、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罪、使用虚假机关、组织文件罪、骗取财物罪、利用职务便利罪、侵占财产罪等11个罪名对25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根据调查结论,机动车检验局(VAR)是越南登记局下属的一个机构,其职能是向局长提供咨询,管理机动车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并对全国流通的专用摩托车进行检验。在指定的任务和权力中,机动车检验局的任务和权力是进行设计评估和对流通的机动车和专用摩托车的改装进行验收。

VAR检查员利用职务之便,未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2014年12月31日第85/2014/TT-BGTVT号通知规定的评估和检查程序,忽略设计文件中的错误,违反规定颁发设计评估证书,并从公司收取每份文件15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贿赂。
2019年3月,陈英雄被任命为机动车检验局代理局长。当时,负责审查设计文件的检验员向陈英雄举报,称在文件审查过程中,他收受了设计公司的贿赂。
随后,Quan与检查人员商定,每月按Quan每件70万越南盾的比例分配这笔钱,包括Quan本人所得、外交接待所得以及Quan分给部门领导Tran Ky Hinh和Dang Viet Ha的款项。此外,VAR部门副局长每人每件10万越南盾,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每件5万越南盾。
每个月,在收到设计公司贿赂后,督察人员会统计出需要评估的文件数量,乘以每个文件约定的金额,然后把钱分给Quan、3个部门副主管和4个办公室职员。Quan在收到督察人员的贿赂后,继续将每月6000万越南盾分给Tran Ky Hinh,每月2000万越南盾分给Dang Viet Ha,Quan用一部分用于外交和招待客人,其余的都归Quan所有。
2021年8月,陈启兴退休,邓越河被任命为主任。在与VAR部门领导的会议上,邓越河要求VAR部门必须每月准确报告设计评估文件的数据,确保河的利益至上。关总和与会人员都明白,在设计评估过程中收取款项时,必须向河总支付最高比例。

越南登记处的被告人每处理一份车辆登记文件就收受贿赂,并根据其级别和职位分配贿赂。图片来源:CA
随后,Quan 和检查人员会面并商定如何分配这笔钱,具体来说,Dang Viet Ha 获得 400,000 越南盾/份文件,Quan 获得 300,000 越南盾/份文件,VAR 副负责人每人获得 100,000 越南盾/份文件,将 140,000 越南盾/份文件存入外交基金,给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 40,000 越南盾/份文件,其余金额分配给检查人员。
因此,每个月1日至10日,检查员们都会清点档案数量,乘以约定的分成金额,然后再进行分配。邓越河则把钱装进一个信封里,信封上写明待评估的档案数量和总金额,然后直接交给办公室里的河先生。
至2022年10月警方发现并处理检测单位违法行为时,上述主体已不再在设计文件鉴定活动中收受贿赂。
大约两个月后,由于担心自己的行为被发现,邓越河将 50 亿越南盾(收受设计公司贿赂的检查人员交给河的钱)归还给了陈英雄。
此外,由于担心受到处罚,Dang Viet Ha 联系了 Lai Thai Phong(38 岁,居住在河内,越南登记处副处长),称该警察机关处理过许多与登记中心相关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尚不清楚处理了哪些违法行为。此时,Phong 告诉 Ha,Phong 认识 Nguyen Van Chung,并且与该警察机关关系密切。
河某听后,让冯某去向郑某打听警方会如何处理此事,冯某同意了。河某随后告诉陈英雄君,用之前归还的50亿越南盾去兑换10万美元。
Quan在办公室给了Ha 10万美元,Ha再转交给Lai Thai Phong。Phong继续与Nguyen Van Chung见面并给了他一些钱,让他找人为Dang Viet Ha收集车辆检验案的资料,但Chung未能如愿,并拿走了钱。
被拘留时,2023年8月,邓越河提出报案。胡志明市警察局调查并澄清了阮文忠挪用财产的欺诈行为以及赖泰风受贿的经纪行为。
截至目前,该案被告人特别是越南登记局原局长陈启兴、邓越河等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进行了详细陈述。
公安机关认定,本案被告人利用国家机动车登记管理职责权限,违反法律规定,放松管理,缺乏检查监督,伙同企业、车主、个人,长期有组织、连续实施多起犯罪行为,侵害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给众多涉案个人和单位的财产和利益造成损害,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