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起诉前公安干警,因其多次强奸和猥亵三名女孩
阮维灵,原乡警官,对3名不满16岁的女孩实施了12次强奸和猥亵行为。
5月31日,同奈省人民检察院宣布,刚刚完成起诉书,拟对阮维灵(36岁,丁权县富新乡原公安干警)提起公诉,罪名是强奸以及针对 16 岁以下人士的猥亵行为。
根据起诉书,2022 年 3 月初,三名年龄在 13 至 15 岁之间女孩(均居住在 Phu Tan 公社)向 Phu Tan 公社警察局报案,称一个 Facebook 账户威胁要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她们的敏感图像和视频。
林某接手办案后,多次与三名女孩见面,利用她们容易受骗的心理,多次将三名女孩诱骗至富新乡警察局后屋实施强奸、猥亵等行为。
尤其是有一次,Linh同时强奸并猥亵了两名女孩,并用手机拍摄了猥亵女孩的全过程。
此外,Linh 还把孩子们叫到 Dinh Quan 和 Tan Phu 地区的汽车旅馆去实施猥亵行为。
5月15日,三名女孩的家人发现自己的孩子遭到性侵犯后,向丁权区警察局报案。
5月16日,林某向同奈警方自首,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但他并未承认发生性关系,只承认了性骚扰。
同奈省人民检察院以三项猥亵15岁少女、五项强奸14岁少女和四项强奸13岁少女的罪名起诉了Linh。Linh的家人已向每位受害者家属赔偿20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