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无证医疗药品经营机构的提案
(Baonghean.vn)——5月6日,义安省卫生厅发布第1012号SYT/TTr号公文,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相关单位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场所,首先处理卫生厅检查组于5月5日上午检查过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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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管理的批复。 |
批示内容明确指出:根据2015年3月7日第414号关于成立非公立医疗药品机构检查组的决定,检查组已对荣市多家医疗药品机构进行了检查。
调查结果显示,有5家机构违反规定,分别为:2家无照机构,在代表团到达前已关闭,地址为朱文安街48号和阮长寿街59号;1家无照机构,业主不在,地址为独切街96号;1家机构,地址为丁公庄街33号,虽然执照被吊销但仍在营业,代表团已对其作出暂停营业的记录;1家机构,地址为黎利街151号,业主不在,行医超出专业范围,招牌不符合规定,卫生局对此事进行了罚款处理,并要求其改正存在的问题。
落实分工管理规定,根据荣市人民委员会和卫生部签署的协调规定,卫生部主任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有关单位坚决取缔无证行医机构(首先处理卫生部检查组检查过的机构,地址同上);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查和审核,严厉处理违规经营的机构。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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