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图书馆的有效性

December 18, 2013 18:12

(奉贤)——在基层建设法制书柜是加强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普及工作的举措之一。然而,目前,一些地方由于法制书柜布局不合理、图书种类更新不及时、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利用效率低下。

2013年12月12日,我们在司法人员的指引下,来到长山乡(安山)人民委员会,看到地方法律类书籍摆放在人民委员会图书馆的一角。相比其他类型的书籍和报纸,法律类书籍显得格外朴素,只有几十册,杂乱地摆放在一个小小的箱子里,书名朝内,很难找到。当我们表达想读《刑法典》的愿望时,教育促进会副主席、社区学习中心常务副主任、长山乡法律书架负责人陈森先生坦诚地说,《刑法典》太旧了……陈森先生说,法律书籍数量少,没有及时补充和更新,有书想借却借不到,很多书太旧了,比如《民法典》、《刑法典》……所以来阅览和借阅法律相关书籍报纸的人大大减少了。除了乡干部,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来读故事的学生。

Ông Trần Sum với tủ sách pháp luật ở xã Tường Sơn (Anh Sơn).
Tran Sum 先生在 Tuong Son 公社(Anh Son)的一个法律书柜旁。

在Tri Le 乡(Que Phong),由于没有阅览室,法律书柜被安置在司法局的一角,群众取阅不便。Tri Le 乡集村村民阮氏兰女士说:“有什么事,我就去乡里问干部,因为干部上班的时候坐着看书不方便,自己在家借书看又不够时间。”Tri Le 乡司法干部罗文松先生说,配备法律书柜的目的,除了帮助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更好地处理工作外,也方便群众借阅,掌握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但是,由于没有单独的阅览室,桌椅不够……效率低下,很少有人来借阅,主要服务于乡干部。而且法律书柜的管理是交给司法人员去管理的,但由于司法人员业务繁忙,人们来借书的时候,管理人员不在,这也是现实。

上述缺陷不仅存在于经济困难的山区,也是大多数平原地区的现实。即使在位于库阿罗镇的秋水坊,法律书籍也只能在一站式服务处的小角落里“借阅”,而那里的空间已经过于拥挤。据该坊司法官员黎氏翠云女士介绍,由于人们必须共用一个房间,除了必须去大厅阅读外,他们只能借书带回家,但这也是一个缺点,因为书籍数量有限,一个人借了书,另一个人却没有书可读。

通过对义禄县和杜良县部分乡、坊、镇法律书柜的调查,每个书柜平均有40至50本涉及婚姻家庭、民事、土地等问题的书籍。但现实情况是,书籍数量和质量不够丰富,新书更新不够及时。目前,大多数法律书柜缺少与群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文件,例如土地补偿政策、国家场地清理、年度地价条例等。一些乡、坊法律书柜仍然较为正规,法律书籍与乡人民委员会的记录和工作文件放在同一个柜子里。

司法部法制教育宣传处副处长陈氏水介绍,目前全省共有法制书架1512个(含在街坊村设有法制书架的乡镇)。然而,由于阅览室狭小、简陋,很多乡镇没有地方摆放法制书架,只能利用交通不便的地方。此外,目前基层法制书架的管理工作属于兼职性质,主要由乡镇司法人员或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这些人员往往业务繁忙,法制书架的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此外,群众没有通过基层法制书架主动学习法律的习惯,只有遇到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时才去了解。而且,随着媒体的发展,群众可以自己了解法律文件和政策,因此很少去法制书架学习。

为提升法制书柜的质量和效能,各地需进一步加大对法制书柜的投入,特别是更新、精简、易懂的图书资料,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使群众了解法制书柜是服务于各界的,而不是专门为官员服务的;将法制书柜摆放在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配备足够的桌椅,方便群众查阅。此外,各地还需更加注重提高在职兼职官员的专业素质和图书使用技能……

根据2010年1月25日政府总理关于建设、管理和使用法律书柜的第06/2010/QD-TTg号决定,自2010年4月2日起,乡、坊两级法律书柜是存放和使用法律书籍、报纸和文件的场所,旨在服务于干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学法需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基层践行民主。为了满足读者需求,法律书柜必须定期更新和补充书籍、报纸和文件,并放置在方便的位置,以满足人民群众学法需求。管理和使用法律书柜的干部负责宣传、动员和介绍法律,以便人民群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此外,乡、坊两级人民委员会按照规定确保法律书柜的建设和管理经费。此外,每个公社、坊、镇每年将获得至少200万越南盾的资金,用于补充法律书柜中的书籍、报纸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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