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辞职成为官员的一种文化习惯。

January 16, 2022 07:54

辞职是一种常见的政治文化范畴,是发达国家每位公务员履行公共职责所伴随的基本文化特征之一。

辞职文化体现了在领导机构中承担重要职责的人对共同事业的自尊和责任感。

第十二届中央第七次中央会议决议确定了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和解决办法,即“建立规章制度,使承担责任、辞职和退职成为干部的一种文化习惯”。

我们的党和国家颁布了许多文件,对官员辞职的规定进行制度化和具体化,其中最新的是2021年11月3日政治局关于官员免职和辞职的第41-QD/TW号规定,该规定指出“辞职是官员自愿要求在任期结束前或任命期结束前离开其职务,并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行为”。

Hội nghị cán bộ toàn quốc quán triệt, triển khai thực hiện Kết luận và Quy định của Ban Chấp hành Trung ương về xây dựng, chỉnh đốn Đảng ngày 9/12/2021. (Ảnh minh họa: Hải Nguyên)
2021年12月9日,全国干部大会印发贯彻落实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党的建设和整顿的结论和规定。(插图:Hai Nguyen)

结果与局限性

根据中央组委会的数据,2009年至2019年,全国共有2268起辞职事件,主要发生在地方层面。

其中,696名官员因调任领导或管理岗位而辞职(占30.68%,具体包括中央机关37名官员、省级官员48名、区级官员186名和乡级官员425名)。755名官员因自身能力或健康原因辞职(占33.28%,具体包括中央机关299名官员、省级官员119名、区级官员127名和乡级官员210名)。124名官员因自身缺乏履行职责所需的威望,或因所在机关、组织、单位或下属单位存在与其职责相关的违规或不足而辞职(占5.46%,具体包括中央机关8名官员、省级官员46名、区级官员14名和乡级官员56名)。有 693 名官员因其他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比例为 30.55%,其中中央机关官员 138 人,省级官员 137 人,区级官员 123 人,乡级官员 295 人)。

这一结果表明,党委、党组织、干部和党员对自愿辞职的认识和责任感日益增强,有利于干部动员、轮换、安排和分配工作,加强纪律和秩序,及时补充干部以满足任务需要,并促进干部工作中的集体领导和领导者的责任意识。

然而,官员辞职的真正原因主要在于客观因素。因自身能力、健康状况或缺乏声望而无法完成分配的职责和任务而辞职的官员人数并不多。辞职的官员人数极少,而且主要来自地方部门。

虽然有关于官员辞职的规定,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局限和困难。组织和执行不够统一协调,一些地方单位在面对问题时仍显得消极被动、不知所措。部分官员主动辞职的案例处理缓慢,程序繁琐,缺乏具体性和严谨性。官员为公共利益而进行自我批评和主动“辞职”的精神并不突出。对官员的检查、监督、评定和评估仍然过于客气,导致缺乏提出免职或辞职建议的依据。党委、机关领导往往抱有回避心态,缺乏动员和劝说官员为公共利益而离职或辞职的决心,尤其是在领导能力有限、缺乏威望、存在领导管理失误或不足的情况下。

目前,部分党委、干部和党员对辞职的认识仍然有限。许多干部对辞职持消极态度,担心辞职带来的负担,或者受到舆论、家庭、朋友和同事的压力,不敢辞职。有些干部缺乏对自身过错的认识,或者认为过错在于集体或机制。另一方面,干部考核的标准、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仍然存在情绪化评价的现象,导致处理辞职问题缺乏明确的依据。在处理“辞职”案件时,仍然存在顾虑和害怕冲突的情况,允许干部留任至任期结束,然后不予续聘或不推荐候选人;或者将其调任或任命到同等或更低级别的其他岗位。

需要强大的同步解决方案

当离职文化成为人事工作中的常态时,就能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有利于稳定发展,更好地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有效解决工作难题。除了制定具体的离职规定外,还需要部署一系列措施,包括提高员工意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改进人事工作管理、检查监督以及处理人事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加强宣传和有效执行2021年10月25日中央第十一、十二届会议第4号决议(关于党的建设和整顿)第21-KL/TW号结论,并结合政治局第05-CT/TW号指示和示范条例的执行情况。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弘扬荣誉自尊,形成敢想敢做敢担的意识;提高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特别是领导、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精神和职业道德,使每一位领导、管理者都认识到,职位并非意味着权力和利益,而是意味着责任、精神、奉献、牺牲,为共同事业服务。加强社会对辞职文化的宣传,鼓励自愿辞职,赞赏有勇气、有自尊、懂得自愿辞职的人,引导公众舆论对自愿辞职者持有积极的看法和态度,使“辞职”问题成为一个自然正常的问题。

必须完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官员辞职等事项,使其在各层级、各部门、中央和地方之间具体、明确、同步、相互衔接。建立一套文件体系,明确规定各岗位的标准、职责和权限,特别是领导和管理岗位,以此作为考核、监督和督导工作的依据。

坚持党对人事工作和干部队伍管理的统一领导原则;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和国家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党委、党组织、集体领导、机关单位在解聘和辞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要秉持责任意识,依法合乎道德地处理,有充分理由时,果断及时地考虑解聘和辞退干部,不允许必须解聘的干部辞职。创新干部定期考核工作,在任命和推荐候选人之前,按照标准、按工作成果、通过调查、公布结果、与同级岗位比较等方式,进行一致、连续、多维度的考核;将集体和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地方、机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加强人事工作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提高人事组织工作中自我批评和批判的责任意识,克服顾虑、回避、畏惧冲突或利用职权进行攻击、诽谤或实现个人目的的倾向。推动民选机构、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媒体机构、新闻界和人民对人事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要求,按照规定,按照开放、透明、问责的方向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

潘胜安博士
中央内部政治保护小组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央组委会内部政治保护部主任


据 nhandan.vn 报道
复制链接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使辞职成为官员的一种文化习惯。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