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公开记者信息:谨防被利用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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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律师反对将记者信息公开在网上以防止冒充的提议。许多律师还提出了一个问题: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来伤害记者。

在青年记者论坛上,记者梅潘莱(胡志明市法律报副秘书长)引用了参加研讨会的记者关于对修改后的《新闻法》中打击冒充记者行为的建议的意见。

该记者建议信息通信部公布记者证发放人员和所属报社的数据,以防止记者被冒充。

Thông tin in trên thẻ nhà báo mẫu mới
新记者证上印有的信息

然而,这个想法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支持的声音很多,反对的声音也很多。在法律界,反对这一提议的人也很多。

从法律层面看,侵权行为与人身权利保护法律之间的界限尚有争议,但从防止冒充记者的效果来看,却十分困难。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Giai Phong律师事务所的Nguyen Kieu Hung律师在接受Infonet记者采访时表示:“冒充记者实施违法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根据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此类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起诉。新闻工作是一项特殊的活动,调查记者需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将自己的照片和姓名发布到网上会影响他们的工作。”

另一方面,洪律师认为,记者和记者的个人信息一旦被公开,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向目标对象施压,获取信任,谋取私利。虽然这些信息的泄露并不侵犯个人权利,但却会影响新闻报道的正常进行。

庆和省律师协会阮氏玉梅律师事务所的阮氏玉梅律师反对这项建议。律师表示,公布名单不但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可能适得其反。原因在于:并非每个人都会去查阅名单,以识别名单之外的自称记者的人。这为冒充名单上记者的人创造了更多机会。尤其是在记者需要深入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名单很容易被识破,导致工作无法开展,甚至危及记者自身安全。

这很容易解释,当有关报社记者的信息被公开时,受害者很容易利用这些信息作为基础,在与受害者交谈时为他人建立信任。

胡志明市律师协会黄越律律师事务所黄高山律师也同意上述两位律师的观点,他坦言:“我不赞同在互联网上公布记者姓名的做法,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人的隐私,影响到记者的生活——记者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

黄高山律师表示,识别假记者最简单的方法是询问他们隶属于哪个机构,记者证是什么,然后联系该机构进行核实。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一切公开透明,不带任何不可告人的目的,就不会害怕被任何人欺骗或威胁。

第三十八条 隐私权、个人秘密、家庭秘密

1.私人生活、个人秘密和家庭秘密不受侵犯,受法律保护。

2.涉及个人生活及个人秘密的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和披露,必须经本人同意。涉及家庭秘密的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和披露,必须经家庭成员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摘自2015年民法典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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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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