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凸印“摩托车手头盔”字样

麦旺 DNUM_AIZBAZCACA 06:56

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席郭越雄于2020年10月7日在胡志明市举行的“安全行李”项目框架内的头盔研讨会上发表了上述言论。

郭越雄先生还表示,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将与国家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指导委员会(国家指导委员会389)协作,向政府常务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发布关于头盔质量管理的新指令。“我们将起草一份指令,并征求各部委的意见,包括标准和质量总局、工贸部、公安部,特别是交通警察局的意见,以便在国家头盔技术法规中纳入凸字。”头盔对于摩托车手和摩托车驾驶者来说“戴上头盔”——洪先生说。

此举旨在方便交警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手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同时也防止假冒商品、劣质商品

此次研讨会由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与亚洲伤害预防基金会(AIP基金会)联合举办,旨在对UPS基金会(UPS是全球领先的物流服务提供商)赞助的“安全包”项目框架下的头盔质量行动计划进行中期评估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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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包袱”项目和管理机构的参与确保越南头盔的质量。

出席研讨会的有中央和地方各机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许多代表、卫生和道路安全领域的专家以及越南头盔生产企业。

研讨会公布了AIP基金会与胡志明市和太原省公共卫生大学合作开展的头盔质量研究成果。研究团队随机收集了两地成人和儿童目前使用的540顶头盔进行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25.9%的受访头盔为“棒球帽”,其外壳为薄塑料,没有泡沫层保护使用者的头部,因此根据QCVN2:2008/BKHCN标准(摩托车头盔国家技术法规)中的规定,它们不属于摩托车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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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的小学生参加佩戴头盔的宣传活动。

同样严重的问题是,在接受测试的540顶头盔中,只有10.5%符合QCVN2: 2008/BKHCN规定的测试程序中的冲击测试标准。换句话说,89.5%的受检头盔不符合质量标准,无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保护使用者免受创伤性脑损伤的风险。交通事故

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席郭越雄先生评论道:“上述研究结果部分反映了目前头盔使用质量不达标的现状,导致在降低碰撞事故伤亡率方面存在局限性。尽管调查样本数量较少,但研究结果也部分反映了市场上头盔的质量现状,对与人民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的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提出了质疑。同时,这也是主管部门开展更深入、更全面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以便提出具体的政策和解决方案,提高越南摩托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研讨会代表们就头盔质量提升策略进行了小组讨论。小组讨论结果将有助于制定胡志明市和太原省头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从而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奠定基础。

据 thanhnien.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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