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提供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的人提供最高500万越南盾的资助
公安部正在就《关于规范对举报交通秩序安全行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和组织给予支持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支持水平将根据举报信息中的罚款金额确定。具体而言,对于主管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个人(3000万越南盾以下)或机构(6000万越南盾以下)的行政违法行为,支持水平为罚款金额的5%,每起案件最高支持250万越南盾。对于个人(3000万越南盾以上)或机构(6000万越南盾以上)的罚款,支持水平为罚款金额的10%,每起案件最高支持500万越南盾。
罚款金额作为确定抚养费标准的基础,是直接根据个人或组织提供的信息适用的罚款。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主管机关将决定并执行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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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支持的资格信息必须满足若干条件。信息必须以视频(有声或无声)的形式呈现,由个人或组织使用手持电子设备或安装在车辆上录制,且不得使用按规定安装的专用录制设备。信息必须在没有安保和秩序监控摄像系统或没有值班人员的公共场所录制。同时,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确保与先前由值班人员或来源发现和发布的数据不重复。
此外,所反映的信息必须是原创的、未经编辑的,确保客观、准确和诚实;清晰显示违规车辆、车牌(铁路和水路车辆的注册号)、违规时间和地点。信息提供者还必须遵守第135/2021/ND-CP号法令中关于使用从车辆和技术设备收集的数据来侦查行政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
信息需经主管部门核实并作出处罚决定后,方可作为处罚依据。提供信息的个人和组织需申报银行账户以获得支持,或直接前往交警部门。
公安部表示,当前交通秩序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不少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还不够强,交通监控系统还只在部分路段和区域部署,交警力量仍然薄弱,对违法行为的持续、全面监控和处置能力不足。
近期,各地开展“全民参与交通秩序安全行政违法行为发现举报举报”活动,并初步取得成效,有关部门接到并处理了群众反映的大量举报,重点关注交通违法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违章停车、超载、驶入禁行道路、闯红灯等。
但目前对信息提供者的扶持费用尚无具体规定,对群众参与的鼓励和动员力度不足。公安部有必要出台通知,明确扶持政策,以提高管理效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全国交通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