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将加班时间增加至每年400小时

April 26, 2017 16:38

在公布的第二轮征求意见的《劳动法修正案》草案中,劳动荣军社会部提出的方案不是两个,而是扩大劳资双方加班时间协议框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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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荣军社会部表示,现行《劳动法》规定,加班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员工每月加班时间最长不超过30小时,一年加班时间最长不超过200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00小时。

自1995年实施该规定以来,许多企业都提出需要增加最长加班时间的意见。每年在商业论坛上,商业协会都会提议将员工的最长加班时间增加到每年500小时,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增加员工收入,并提升越南劳动力市场相对于该地区其他国家的竞争力。

通过各地的监测和调查,大量工人也希望扩大加班协议框架,为他们创造更多工作机会,增加收入。

此外,企业还建议取消每月加班时间限制(目前每月不超过30小时),因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规定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不适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周期(尤其是依赖出口订单和经营季节的企业,如:加工出口商品、加工出口海产品等)。

不过,也有意见建议不增加最长加班时间。

经研究并与地区国家比较,目前越南工人的最长加班时间较低(中国:36小时/月,印尼:56小时/月,新加坡:72小时/月;泰国:36小时/周;马来西亚:104小时/月;老挝:45小时/月;柬埔寨和菲律宾:无限制),在《劳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初稿中,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提出了2个方案:

方案一:增加加班时间,保证员工加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1天不超过12小时,每次加班连续不超过5天;但员工1年总加班时间不得超过600小时。

方案二:增加加班时间,保证员工加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1天不超过12小时,每次加班连续不超过5天。

在收到意见后,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起草机构建议扩大劳资双方关于加班工作的协议框架,将员工一年内最长加班时间提高至400小时,以协调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提高越南劳动力市场相对于本地区其他国家的竞争力,同时取消每月加班时间限制和控制每日加班时间的规定。

具体来说,在《劳动法典》草案第82条中,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拟规定:保证员工每天加班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员工一年内加班时间累计不超过400小时。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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