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1.5吨以下皮卡车的登记费提高3至4.5倍

都安都安 DNUM_ADZAJZCABI 09:25

1.5吨以下的皮卡车和VAN卡车的初始注册费将相当于乘用车初始注册费的60%(在10-15%的范围内)......

财政部表示,首先提高载重量1.5吨以下、5座以下的皮卡车和VAN货车的税率,将有助于增加预算收入。

财政部刚刚正式公布了政府2016年10月10日第140/2016/ND-CP号关于登记费的法令若干条款的修正和补充草案。

因此,该法令草案的亮点在于,财政部提议提高载重量在1.5吨以下、座位数在5座以下的皮卡车和厢式货车的初始登记费。

Theo đề xuất, một chiếc ôtô bán tải trị giá 600 triệu đồng sẽ phải nộp lệ phí trước bạ từ 36-54 triệu đồng, thay vì 12 triệu như hiện nay.
根据该提案,一辆价值 6 亿越南盾的皮卡车需缴纳 3600 万至 5400 万越南盾的登记费,而不是目前的 1200 万越南盾。

具体来说,该类车辆的首次登记费将为轿车首次登记费的60%(10-15%范围内),而非目前的2%。只有第二次及以后重新登记时,该类车辆的登记费才为2%。

例如,一辆价值6亿越南盾的皮卡,按照现行规定,买家需缴纳2%的注册费,即1200万越南盾。但如果按照提议的方式申请,买家需缴纳的注册费将为6亿 x 10% x 60% = 3600万越南盾;或6亿 x 15% x 60% = 5400万越南盾,比现行费率高出3至4.5倍。

法令草案还明确规定,已免交或者不再缴纳登记费的组织和个人在登记汽车、摩托车所有权时,或者将汽车、摩托车过户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改变用途,未按规定免交登记费的,应当按照第一档登记费标准缴纳登记费,第一档登记费为汽车首次登记费的60%。

财政部在解释提出这一建议的原因时表示,事实上,近一段时间(2012年-2017年),皮卡,包括货运皮卡和乘用皮卡(进口和国产组装)的数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进口增速较快。

具体而言,2017年进口皮卡数量为28482辆,增长8.7倍。载重1.5吨以下、5座及以下的载货皮卡(进口及国产组装)2012年为3305辆,2013年增长一倍至6902辆。2014年该类车辆数量为10961辆,2015年为20132辆,2016年为28091辆,2017年为28911辆。

财政部表示:“因此,该车型平均进口、生产和组装数量约为16,383辆,约占皮卡数量的99.8%。”

据本单位介绍,现实中,准载质量1.5吨以下、座位数5座及以下的皮卡车、VAN货车,兼有载人载货功能;其他货车则以载货为主。

此外,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第133/TB-VPCP号通知,传达副总理郑廷勇在汽车进口情况会议上的结论,责成财政部研究并重新评估皮卡车的登记费,向政府提出报告,以便及时调整,适应此类车辆的实际情况和使用目的。

财政部强调,“因此,落实副总理郑廷勇的指示,为确保乘用车首次和第二次登记费征收的公平性,有必要研究和规范载重量低于1.5吨、座位数不超过5个的皮卡和VAN货车首次登记费的征收”。

除了解释之外,财政部还评估了该提案的影响。据此,该部门认为,提高车辆登记费将有助于国家对载重量低于1.5吨、座位数不超过5座的皮卡和厢式货车进行管理,有助于规范和限制大城市交通工具的使用。

此外,该法案还确保了有关登记费用的法律一致性,增强了现行有关将外交牌照的汽车和摩托车转让给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登记费用规定的合法性。

财政部表示,该提案将有助于增加预算收入,具体而言,按照现行规定,载重量在1.5吨以下、5座及以下的皮卡和厢式货车的首次登记费为2%。

因此,若将该类车辆的首次收费标准调整为轿车首次登记费率的60%(在10-15%的范围内),则该类车辆的登记费征收额将会提高。

但相反,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这项提案将使注册新公司时应缴纳的注册费金额高于目前的征收水平,但也有助于使法规在实施时更加清晰、更容易遵循。

据《越南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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