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加长寿、祝寿的钱物金额
这是财政部在《关于规范老年人居住地基本医疗卫生经费管理使用、祝寿庆寿、信用激励和老年人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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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将获得更多长寿礼品。图片由 |
根据现行21/2011/TT-BTC号通函规定,祝贺老人长寿的礼品等级如下:100岁老人将受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的祝贺,并获赠包括5米丝绸和50万越南盾现金在内的礼品。
这位90岁的老人收到了省或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长寿祝福以及价值10万越南盾的物品和30万越南盾的现金等礼物。
对于此内容,草案建议增加如下内容:对年满100岁的老人,将受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的祝贺,并赠送5米丝绸面料和70万越南盾现金。
这位90岁的老人收到了省或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长寿祝福以及价值15万越南盾的物品和50万越南盾的现金等礼物。
上述支出额为最低限额,省、直辖市人民议会可根据地方预算平衡能力及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高于上述限额的支出额。
老年人居住地的初级卫生保健
草案明确,公社、街道、乡镇卫生院负责承担本地区老年人基本医疗保健工作,地方财政安排经费用于以下工作:宣传普及医疗保健常识;指导老年人疾病预防、治疗和自我护理。
购买老人健康护理相关文件、书籍、报刊等费用。发给标准以主管机关核准估算之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组织老年人定期健康检查的费用:社区卫生站根据卫生部的业务指导,组织上级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定期组织本地区老年人健康检查。老年人定期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地方财政根据医疗专业分工和地方预算,在承担老年人健康检查任务的机构和单位年度预算中予以保障。
乡、坊、镇人民委员会负责根据乡卫生站的要求,资助医务人员、孤寡老人或重病患者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