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性别重置权和新性别认可的法律草案
《性别认同法项目》规定,公民有权根据要求改变性别,并承认不同于出生性别的新性别。
在本周举行的法律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河内市国会代表团代表阮英智提议将《性别认同法》项目纳入2024年法律法规发展计划。《性别认同法》项目规定,公民有权根据要求改变性别,并承认与出生性别不同的新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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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国会代表阮英智发表讲话。(图片来源:Doan Tan/VNA) |
国会代表提出法律提案,是宪法、国会组织法、法律文件公布法规定的立法创议权的行使。
代表阮英智表示,法律框架缺乏统一性,导致国家管理部门对跨性别者性别重置的认知和观点缺乏开放性。国家管理机构难以识别和更改那些申请与出生性别不同的人的民事身份证明文件。此外,跨性别者缺乏与其期望性别相符的身份证件,遭受心理创伤,并不得不承受来自社会的污名化和歧视,导致生活中面临诸多困难。
“《性别认同法》包含两项政策,分别涉及公民的权利和确认新性别的方法。具体而言,公民有权更改性别。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公民行使权利的标准。第二项政策是,根据公民的请求,通过包含五个步骤的新流程和程序,确认与出生性别不同的新性别。这就是我们提出《性别认同法》名称的原因。” 阮英智代表说道。
事实上,由于缺乏性别转换相关的法律法规,越南跨性别者在决定改变性别之前和之后都未能获得充分的咨询、评估和心理准备,这导致相关服务匮乏。许多政策内容与“性别转型法项目”的政策存在重叠,该项目由越南总理授权卫生部主持,负责立法工作。迄今为止,政府尚未正式提交制定《性别认同法》的提案。因此,国会法律委员会建议进行研究并统一相关内容,以节省资源并避免重复。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黄清松建议:“关于性别转换,应明确界定监管范围,明确区分性别认同或性别转换,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这是国会代表提出的一项建议,是一项法律倡议。”
截至2021年11月25日,越南总人口超过9800万,其中跨性别者估计近50万。因此,约有50万人的个人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甚至受到侵犯。跨性别者中已婚者比例极低,仅为1.4%,而大多数为单身,从未结过婚。其中,超过81%的受访跨性别者从未向社会公开过自己的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