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政府监察机构组织结构中11个部门的提议

光伏 May 12, 2023 08:06

政府监察局刚刚向司法部提交了一份政府法令草案,其中规定了政府监察局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政府监察总部。

将反贪污部门更名为反贪污及负面事务部门。

在提交给司法部的一份文件中,政府副监察长陈玉廉提议,政府监察局下辖的单位数量应维持在目前的 19 个。

同时,建议将监督、评估和事后处理部门改组为监督、评估和事后处理部门。

根据政府监察局的解释,目前,监督、评估和检查后处理部门是协助政府监察长监督检查组活动、评估检查结论草案、监督、敦促和检查各机构、组织和个人执行检查结论、就政府监察局和总理的检查处理提出建议和决定的单位。

近年来,监督、评估和事后处理部门的各项活动增强了检查组成员的责任感,提高了检查结论的质量、有效性和效率。

然而,作为一个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工作人员单位,该部门的活动缺乏主动性,导致在组织和执行任务方面存在困难和局限性。

为了提高检查活动监督的有效性,提高检查结果评估和检查后处理的有效性,特别是提高违法资金和资产的追回率,政府监察部门提议将该部门改组为监督、评估和检查后处理部门。

此外,政府监察局提议将反腐败部门更名为反腐败和反负面部门,以符合2022年监察法的规定。

保留政府监察机构管辖的19个单位,裁撤11个部门

如果上述提案获得批准,政府监察局下设的19个单位将包括:法律事务部;人事组织部;国际合作部;规划和综合部;办公室;部门经济部门投诉和举报监察、处理部(第一部);内部事务和一般经济部门投诉和举报监察、处理部(第二部);文化和社会部门投诉和举报监察、处理部(第三部);第一区投诉和举报监察、处理部(第一部);第二区投诉和举报监察、处理部(第二部);第三区投诉和举报监察、处理部(第三部);反腐败和预防负面因素部(第四部)。监督、评估和后续检查处理部门;中央市民接待委员会;检查报;检查杂志;检查战略与科学研究所;检查员学校;信息中心。

政府监察局确认,为确保与政府第 101/2020 号法令的规定保持一致,以下部门将不设立部门层级:法律事务部、人事组织部、国际合作部和规划综合部。

报告指出:“重组后,政府监察局将取消现有部门中的 11 个房间。”

据 Bao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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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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