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在与PVNC2-CT02公寓楼居民的座谈会上,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田指示投资者紧急疏散居民,因为该公寓楼严重违法,没有消防系统,但仍允许居民居住。然而,这一要求尚未得到落实。2018年3月30日晚,PVNC2-CT02公寓楼内所有房间仍然灯火通明,一切活动正常进行。图片:Nhat Lan
公寓楼周围的走廊里停满了汽车。图片:Nhat Lan
公寓楼一楼设有一家夜间营业的迷你超市。摄影:Nhat Lan
投资者在地下室的电动楼梯处张贴了省人民委员会2018年3月28日第1877/UBND-CN号紧急批示,要求立即纠正和处理PVNC-CT02公寓楼项目中的违规行为,其中明确要求立即搬迁居民。图片:Nhat Lan
然而,公寓楼地下室里却停放着不少居民的摩托车。图片:Nhat Lan
成人和儿童仍可正常使用电梯。图片:Nhat Lan
据PVNC2-CT2公寓管理委员会代表介绍,2018年3月30日下午,投资者已向住户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搬离公寓楼。通知中明确了搬迁费用。据此,住户将获得每月500万越南盾和每次搬迁200万越南盾的补助。公寓楼的恢复时间将在两个月内完成。因此,住户将获得1400万越南盾的补助。然而,许多住户希望在投资者按照省人民委员会1877号批示的指示收回公寓楼内物品期间继续居住。照片:Nhat 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