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去卡拉 OK 携带毒品吸食,被判入狱 18 年
(Baonghean.vn) - 为了获得各种毒品,Trung 订购了大量资金。拿到“毒品”后,这名年轻人将其分成小份,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有一次,他带着毒品去一家卡拉OK,结果被警方逮捕。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对家洛市守水坊居民阮大忠(31岁)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名进行一审审判。
此前,2019年8月12日,阮大忠打电话给一名名叫Hieu的男子(1991年出生,居住在归州县新乐镇),要求他以38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10包粉饼。Hieu要求阮大忠提前借给他3000万越南盾。
8月13日凌晨3点左右,Trung打电话给Hieu询问他是否拿到了毒品。Hieu让Trung去荣市一家酒店取毒品。Trung从家打车到酒店取了毒品,并把剩余的钱付给了Hieu。取完“毒品”后,Trung就回家了。
![]() |
被告人阮大中。照片:陈武 |
同日上午8点左右,Trung继续致电Hieu,询问他是否持有冰毒。Hieu回答“有”。Trung订购了价值3000万越南盾的毒品,并安排在荣市另一家酒店提货。在会面地点,Trung给了Hieu 3000万越南盾,让他购买3包毒品。Trung将毒品装进一个皮包带回家。
当日下午4点左右,Trung借朋友的摩托车回家,拿走了5包鸦片,将其放入眼镜盒内,再装进一个皮包里。随后,Trung将剩余的5包毒品和1个塑料袋冰毒,装进一个纸箱内,再放入摩托车的后备箱里。
阮忠随后骑着摩托车前往宜林乡的一家卡拉OK酒吧。阮大忠抵达卡拉OK酒吧后,遭到当局的盘问。在搜查中,阮忠承认自己购买毒品是为了自己使用,并声称毒品就在他的摩托车后备箱里。
查获的毒品包括粉色药片,重185.300克;白色结晶体毒品样品,重63.400克;海洛因68克以上。
庭审中,被告人Trung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承认花费6800万越南盾购买毒品供自己使用。
因“非法持有毒品罪”,阮大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