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窃祖母的古董而被判入狱
认识奶奶祭坛柜里有一个1964年产的ROCERS炉(古代煤油炉),还有一个装蒸馏水的水壶,涂某偷了它们,卖了换钱花……
8月15日,芹苴市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减刑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盗窃财物罪判处Au Cong Bao(35岁,住托特诺县)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收受他人通过犯罪行为取得的财物罪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应服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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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15 日,被告人 Au Cong Bao 在上诉法庭上。 |
据记载,2015年9月4日凌晨1点左右,鲍某在家附近的NT M先生家中发现了一个古老的香炉,便萌生了将其偷走卖钱的想法。
包某“动员”了潘清图、邓清风和狄天丽,帮他偷香炉。之后,包某让图把香炉藏在汽车旅馆里,并寻找卖家。警方搜查汽车旅馆时,在包某的房间里发现了许多奇怪的东西,比如金属熨斗、香炉、金属灯……
经估价,该香炉为深黄色金属香炉,三足圆形底座,镶嵌独角兽图案,价值200万越南盾。
此外,调查还认定涂某是NTE夫人的孙子。E夫人知道E夫人的供桌里有一个1964年制造的ROCERS炉(古代煤油炉)和一个装有蒸馏水的水壶。2015年10月2日,涂某盗取上述物品并将其交给包某。包某明知涂某盗取了这些物品,但仍将其保留。警方从包某家中查获了上述两件物品以及一个金色金属铃铛。
一审中,托特诺特区人民法院以盗窃财物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以收受他人犯罪所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收受他人犯罪所得罪判处涂某有期徒刑一年,以收受他人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上诉人请求减刑,并要求重新评估被告盗窃并保管的财产。法院解释称,托特诺特地区对被告盗窃并保管的财产的估价是准确的。更何况这些物品本身就具有古董价值。正因如此,被告才将这些物品留在房屋和出租房内,以便找到懂得收藏古董的人,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上诉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合理,没有理由为被告减刑。
据巴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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