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ong Duong 电力:需要向人们解释清楚
(Baonghean)——8月中旬,义安报社接到来自Tam Quang 公社(Tuong Duong 县)民众的投诉,称Tuong Duong 县电力公司电价计算方式不明确,给民众造成了损失。
一名来自三光公社的NVL先生在递交给义安报社的诉状中表示,7月20日,他去缴纳电费(6月16日至7月14日),电费收账员却告知他,他家用了229千瓦电,应缴电费43.75万越南盾(含增值税)。当他拿到收据时,他对电力局的电费计算方式感到十分惊讶,因为这份分步电价表并不符合工贸部自2015年3月16日起实施的规定。
根据工贸部第2256号决定,居民用电零售价目表共设6个等级,其中0-50千瓦为1级,51-100千瓦为2级,101-200千瓦为3级,201-300千瓦为4级,301-400千瓦为5级,400千瓦及以上为6级。然而,L先生家7月份电费单上的电费计算方式不仅不符合规定,而且表述混乱,难以理解。比如,按照规定,一级用电是0—50千瓦,但一级电费单上只算了49千瓦,而且分成2次计算,第一次算17千瓦,第二次算32千瓦……“我问为什么会有这种计算方式,电费收缴员说他们就是收钱,具体要去电力公司问。”L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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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清华先生(Tam Quang 乡 Bai Xa 村)接受记者采访。 |
经查,不仅L先生家,三光乡和和平镇的许多家庭都存在同样的情况。例如,溪波村裴有强先生家和白舍村魏清华先生家(均在三光乡)的电费单,虽然抄表日期是同一天(6月15日至7月14日),但不仅显示混乱,而且计算方式也完全不同。其中,华先生家的电费单据显示的是按照工贸部的规定计算的,而裴有强先生家的电费单据显示,1级和2级电费各只有48千瓦,3、4、5级电费各只有97千瓦。这样一来,裴有强先生家的单价就高了13千瓦。若按工贸部规定计算,Cuong先生的电费为1,683,986越南盾,比Tuong Duong电力公司的计算(账单金额为1,692,791越南盾)低8,805越南盾。
在与祥阳县工贸厅厅长阮文胜先生交谈时,阮文胜先生也感到十分惊讶,并表示自己也刚刚收到这个信息。阮文胜先生赶紧查看了自家6月17日至7月14日的电费单,发现电力部门在1级和2级用电中只计算了47千瓦;在3级、4级和5级用电中只计算了93千瓦。其余的电费都加到了6级电费中,最高电价为2587越南盾/千瓦。 “按照这个计算,我家每天用27千瓦电,单价很高。虽然多出的电费不多,但这种计算方式让老百姓吃亏。对一个家庭来说,这个数额很小,但对全县数千户用电家庭来说,这个数额就很大了。这种电费计算方式不符合工贸部第2256号决定,非常混乱、不明确,给老百姓带来了困扰。”Thang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祥阳县工贸厅副厅长黄廷会表示,祥阳电力公司现行的电价计算方式对民众造成了损害。平均每户家庭的用电量为10-15千瓦,单价较高,而祥阳电力公司却与1.2万户用户签订了售电合同。如果将价格乘以1,差额可不小,电力行业正是这一变化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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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中旬至2015年7月中旬Tuong Duong县居民的电费账单的电价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 |
在与祥阳电力公司领导的会谈中,业务部部长裴文清先生表示:7月份祥阳县居民电价表的变化是由于抄表日期的变化造成的。抄表日期的变更,主要是提前1至2天(与旧抄表日期相比),在输入电脑时,CMIS软件会自动进行反向计算,电价表也会随之变化。针对华先生和强先生两家的电费记录日期相同(6月15日至7月14日),但计算方式不同的问题,裴文清先生表示,这都是软件预先设定好的,人为无法干预(?)。
由此可见,三光乡民众有理由反思祥阳电力公司电价计算不清,给民众造成损失。祥阳电力经营部负责人解释称,这是由于抄表日期变更以及CMIS软件不完善造成的。义安电力公司及相关各级部门应尽快展开调查,为民众提供一个清晰的解释。
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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