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司机撞毁3栋房屋,被判入狱4年
(Baonghean.vn)- 司机 Tu 没有控制好方向盘,并且喝了酒,所以他逆向行驶,撞毁了路边的 3 栋房屋,造成超过 14 亿越南盾的损失。

卡车黎明时分撞上3栋房屋,多人幸免于难
(Baonghean.vn)——一辆卡车在48号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失去控制,撞上路边的3栋房屋,引起许多人恐慌。
7月31日,归合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清秋(1992年出生)、居住于归合县周强乡的沈清秋犯“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起诉书称,2018年6月8日凌晨1点45分左右,在48号国道53+700米处,途经三合乡合潭村桑勒路口,一辆牌照为37C-173.39的牵引车拖着一辆牌照为3R-015.92的富安有限公司拖车,由司机Sam Thanh Tu(有驾驶证)驾驶,从归合镇前往义丹,撞毁沿途3户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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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Sam Thanh Tu。照片:Le Phan |
受影响的三户家庭包括:Tran Ngoc Linh先生、Vu Van Minh先生和Dau Thi Hang女士。火灾导致房屋和物品部分受损,车辆受损,司机Sam Thanh Tu受伤。
由于饮酒且未控制好方向盘,驾驶员涂某逆向行驶,造成3户居民财产损失近6.54亿越南盾,车辆受损,给富安有限公司造成损失6.85亿越南盾。被告人涂某应负刑事责任的损失总额达14亿越南盾以上。
根据规定,富安有限公司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因此必须向三名遇难者家属支付民事赔偿。庭审前,陈玉灵和杜氏恒两户已与富安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因此免于庭审。富安有限公司必须向武文明先生的家属支付超过9.13亿越南盾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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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摄影:Le Phan |
审判庭根据庭审中审查的证据材料和庭审辩论结果,以“违反道路车辆管理规定”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涂某必须向富安有限公司赔偿车辆损坏费用 6.85 亿越南盾,并返还该公司在民事诉讼中支付给遇难者家属的 4 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