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调查清安乡“官员”滥用职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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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经过两天(6月17日至18日)对清章县清安乡“官员”案被告人的公开审讯后,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暂时休庭,进行商议,预计将于6月24日对被告人的罪行作出相应的判决。然而,由于证据不足,审判委员会决定将案件卷宗退回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

喜欢越南报业网据悉,6月17日至18日,省人民法院对Thanh Chuong县被告人Nguyen Van Luong(1963年出生)进行了一审刑事案件审理,被告人是Thanh Khe公社人,曾任Thanh An公社党委书记,原清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友德(1962年出生),清化公社人,曾任清安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前清章县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和陈文定,(1949年出生) 家乡 Thanh An 公社 -前清安乡土地官员,罪名是“利用职务之便”和“利用职务之便”。阮功德(1967年生),清安乡人,原清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此时阮友德已调任至调任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部长“滥用职权罪”。

据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T是的2004年至2006年,阮文良、阮友德利用职权,指示陈文定统一编制土地分配申请表和土地使用权证,涉及28户家庭,涉及错误对象。此举导致上级预算损失447,250,380越南盾。这笔款项原本由清安乡人民委员会投资,用于建设该乡的基础设施。



被告席上的被告

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阮文良、阮友德、阮功德、陈文定四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将住宅用地分配给26户居民,共计17,176平方米,意图从其中24户居民手中骗取224,605,000越南盾,用于清安乡人民委员会的基金。因非法分配17,176平方米土地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119,882,000越南盾。

2006年8月至2008年12月期间,阮文良、阮公德、陈文定在多个地区进行土地分配。附加收集区进入公社人民委员会基金7.16亿越南盾违反规定(2003年土地法第37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迁了23户居民的5806平方米土地(该笔土地用于建设Thanh An乡的基础设施),造成损失90525越南盾。

然而,审判小组在评议过程中发现,针对被告的许多证据缺乏说服力,被告和被害人的证词相互矛盾,且侦查机关尚未收集公社人民议会的决议和公社党委关于土地问题、预算支出和家园建设的指示。因此,审判小组决定将案件退回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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