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影响居民住宅的施工
(Baonghean)-2013年10月31日,乂安报刊登题为《民请不容忽视》的文章,提及乂连乡18B村6户居民的案例,反映和平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股份公司为兴建荣市新机场航站楼打桩,影响居民住房……2013年11月1日,荣市城市管理厅厅长签发了第492/QD-QLDT号决定,暂停该项目建设。
>>不能忽视人民的请愿
此前,2013年10月31日上午9点30分,荣市城市监察局配合城市管理处对荣市宜连乡18B村的机场航站楼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宜连乡18B村的居民向市城市监察局提交了投诉。根据实际情况,市城市监察局对越南机场总公司制定了违反建设秩序的行政记录。
会议纪要内容如下:荣市机场航站楼施工导致附近房屋出现裂缝。要求越南机场集团公司停止在房屋附近打桩区域违反施工秩序的施工;在会议纪要制定之日起24小时内及时纠正违反施工秩序的行为。如果越南机场集团公司在会议纪要制定之日起24小时后仍未遵守上述要求,则将暂停该项目的施工。
在此记录中,越南机场集团公司代表、项目管理委员会监督裴文胜先生确认:人民房屋存在裂缝现象,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有关方面征求省人民委员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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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施工荣市机场航站楼的打桩和地基工程,和平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股份公司动用了3台大型锤子。 |
11月1日,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3年10月25日第180号法令第7569/UBND-GT号公文,荣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部长阮国胜签署了第492/QD-QLDT号决定,暂停兴建荣市机场旅客航站楼。第492号决定内容如下:暂停越南机场总公司在荣市义莲乡18B村庄(地址:河内市龙边县菩提坊阮山路200号)投资的违反施工秩序的项目,因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兴建荣市机场旅客航站楼对义莲乡18B村庄居民邻近住房项目的质量产生影响(导致住房项目出现裂缝);影响社区环境(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在该决定中,荣市城市管理部门还要求宜连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力量,禁止违规运送物资、材料和工人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越南机场总公司负责停止施工并实施补救措施。只有在投资者完成补救措施并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下,施工才能继续进行。
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