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代表团就《计划经济法草案》发表意见
(Baonghean.vn)——10月12日上午,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就《计划法》草案提出意见。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清贤同志主持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同志、义安省第十四届国民议会代表以及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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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概述。 |
《规划法草案》共6章68条,规定了各类规划的制定、评估、调整和实施的内容,以及参与规划活动的机关、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会议上,大多数代表一致认为,颁布《规划法》是必要且紧迫的,以克服当前规划工作的局限性和不足;朝着全面改革规划工作的方向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帮助国家创造发展的重要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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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清贤同志主持了会议。 |
总体而言,《计划法(草案)》的各项规定符合宪法,也符合党和国家的指导方针。但是,仍有一些规定需要进一步研究、修订和完善。因此,代表们表示,该法应增加更多关于农业生产计划的内容,尤其是在省级层面;并具体明确地规定省级计划愿景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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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克服当前规划工作的局限性和不足,《规划法》的制定是必要且紧迫的。附图。 |
许多代表还表达了关切,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希望加快法律生效进程,避免出现法律迟迟不颁布通知和法令的现象;同时,应统一与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避免重叠。此外,还有必要将环境保护和国防安全因素纳入法律考量。
在会议上,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的代表也提出了修改规划法草案中“领土”、“国家部门规划”等术语的意见,使其更加简洁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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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代表在会议上发言。 |
阮清贤同志代表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对各位代表的意见表示感谢和高度赞赏。同时,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将汇总这些意见,并择日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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