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就工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Baonghean.vn)- 代表们结合实际,向省国会代表团提出了18条切实可行的意见,以完善工会法修订草案。
5月14日上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工会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会议。
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乂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代表、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领导、省青年联合会办公室代表出席会议。国会代表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厅、部门、领域、单位。
省委常委、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女士和国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专职代表陈一明先生共同主持会议。

第12/2012/QH13号工会法由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工会法)。
2012年《工会法》是越南加快推进工业化、国家现代化和融入国际社会时期工会组织和运作的重要法律基础,有助于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进步的劳动关系,帮助越南工会近年来不断发展。然而,经过十多年的实施,《工会法》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拟议的《工会法》修订案旨在克服《工会法》的诸多局限性和不足,适应新时期工会组织活动的需要,符合2013年《党章》的制度化要求、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融入国际社会的形势。
会议就工会法修订草案提出了18条意见。其中,工会组织、加入和开展工会活动的权利是与会代表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大多数代表高度赞同允许工人在越南用工单位工作的外国公民,按12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有权加入越南工会,参加基层工会的工会活动。
工会财务也是备受关注的议题,为提高工会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效率,收集了许多积极的意见。
此外,代表们还就工会在检查、监督和解决涉工问题中的权利和作用;安排专职工会干部;工会干部责任津贴;工会会员发展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陈一明主席高度评价此次会议的高质量,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各位代表的意见。同时,国会代表团代表希望各位代表继续陪伴代表团参与《工会法(修正案)》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