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第二次就《档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Baonghean.vn)——4月10日下午,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召开第二次会议,收集对《档案法(修订)草案》的意见。
在第十五届国民议会第六次会议上,国民议会审议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第一意见,预计将在第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上予以通过。

《档案法(修订版)》共9章68条,相比2011年《档案法》(7章42条),章节和条数均有所增加。该修订版新增了关于档案管理权限的4项主要政策,完善了电子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服务活动管理条例。
在对《档案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时,代表们一致认为,修订该法对于将党的方针和政策制度化、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及时克服当前档案工作实践中的不足和局限是必要的。

然而,也有人担心,对70年及以下档案文件的保存期限规定过长,因为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保存期限并不相同。
一些意见还建议,起草委员会应在第 7 章中加入有关奖励、制裁和法律规定的条款,以及有关确保电子档案信息安全的规定,以便实现数字化,满足国家数字化转型和建设电子政务的要求。
从近期档案部门的实践来看,档案领域的法律文件,特别是2011年《档案法》的执行力度不足。许多领导、公务员以及在各机构和组织工作的员工对文件归档的重要性认识非常低。

因此,档案领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裁机制,以确保档案领域的法律法规得到更清晰的执行。如果缺乏明确的监管,违反或不执行档案法规的情况将持续发生,例如:官员和公务员不建立档案,单位不向机构档案馆提交档案,机构不向档案馆提交档案和文件,以及档案遗失、损坏或错放等情况,均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

此外,该法草案第 53 条规定,档案服务活动应仅包括第 53 条 a 点和 b 点中的两项活动,这两项活动属于有条件的业务范围:一是为保存纸质档案、其他信息载体上的文件而进行的技术基础设施交易;二是为存储数字档案和档案数据库而进行的技术基础设施交易,因为它们具有很高的技术性和复杂性。
其他评论指出,该法律草案规定了档案工作者的政策,并促进全社会参与档案工作。国家需要为档案工作者提供解决方案,以便他们向公众传播和普及文件的用途和意义;鼓励公众申报、自愿移交、捐赠、转移和存放珍贵文件至档案馆。

应该制定政策,鼓励和表彰向档案馆捐赠和提交文件的个人、家庭和组织,为丰富和更好地宣传国家宝贵档案馆的价值做出贡献。
这些意见将由省国民议会代表团汇总研究,并在即将召开的国民议会会议上进行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