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继续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Baonghean.vn)——10月21日下午,国会继续进行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分组讨论了两项法律草案:《机动警察法》和《修改和补充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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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座谈会全景。摄影:范邦 |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成贵同志主持了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座谈会。
公安部部长苏林将军代表政府提交了《机动警察法》草案的报告。该草案共5章31条,规定了机动警察的地位、职能、任务、权限、组织和运作;机动警察的保障条件、制度和政策;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职责。
草案明确指出,国家要建设一支革命化、纪律严明、精干化、现代化的机动警察队伍;优先投入资源发展机动警察队伍。越南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有责任参与建设一支廉洁、强大的机动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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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第二个工作日。图片来源:Quochoi.vn |
科技部部长黄清达在提交《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报告时表示,《知识产权法》于2005年颁布,已进行过两次修改补充,但至今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
修改补充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拟对知识产权法92条进行修改补充,其中重点修改了知识产权主体、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著作权保护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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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专职国会代表陈日明先生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范邦 |
国会乂安省代表团专职代表陈一明在讨论《机动警察法》草案时表示,他赞同政府关于颁布《机动警察法》必要性的意见。但该草案并未明确机动警察打击、预防犯罪和违法行为的职能,这与《人民公共安全法》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范平明代表深入分析了相关内容,指出该法律草案第九条关于机动警察部队职责的规定,明确了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任务。实际上,机动警察部队的预防犯罪职能非常明确。近年来,机动警察部队组织力量参与打击重大刑事、经济、毒品、高科技犯罪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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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黄氏秋贤代表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范邦 |
陈一明代表还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机动警察部队的许多活动可能影响公民的人权和基本权利。机动警察部队是实施武装措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的核心力量。
因此,为了给机动警察的活动打造完整、牢固的法律通道,同时又能满足保障公民人权和基本权利的要求,必须将保障公民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内容作为机动警察的运作原则。
关于修改和补充《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陈日明代表表示,关于利用国家预算进行科技任务所产生的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布局设计的注册权,有必要修改和补充,规定由负责研究的机构拥有注册权。此举将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而不是像目前那样由国家注册。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处罚,Minh代表表示,有必要保留现行规定。同时,有必要区分法院解决纠纷的管辖权和国家管理机构解决行政违法行为的管辖权,以确保其他规定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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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Thai Thi An Chung)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范邦 |
国会代表府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表示,需要进行全面修订,因为《知识产权法》于2005年颁布,迄今已进行过两次修订,本次修订补充了多达92条。此外,本次修订补充的范围非常广泛,因此应该制定一部《知识产权法(修订版)》,以便于监督和适用。
Thai Thi An Chung代表也赞同,科研承办单位应有权注册国家预算用于科技任务的技术外观设计和布局设计专利。由于该政策将促进科研发展,因此科研承办单位一旦获得该权利,将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该权利,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内容,郑代表表示,必须明确区分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行政或刑事案件。至于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从民事角度来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处理,例如法院诉讼、仲裁机制以及双方协议。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政府提出的两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