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和河静省国会代表代表团听取对国家储备法草案的意见
为筹备定于10月22日开幕的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9月19日上午,在荣市,省委委员、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范文晋和河静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进勇同志主持下,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和河静省国会代表团联合举办了关于《国家储备法》草案的征求意见会议。
(Baonghean.vn)-为筹备定于10月22日开幕的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9月19日上午,在荣市,省委委员、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范文晋和河静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进勇同志主持下,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和河静省国会代表团联合举办了关于《国家储备法》草案的征求意见会议。
出席活动的有省委常委、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泰文恒同志,国家储备总局副局长黎春明同志。
《国家储备法草案》共6章63条,已在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该草案规范了国家储备的设立、组织、管理、运营和使用;以及负责设立、组织、管理、运营和使用国家储备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会议现场
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诸多意见:《国家储备法》的名称比《国家储备法》的名称更合适,因为根据该法律草案的未来方向,储备活动的资源将从许多其他来源筹集,而不再像以前那样仅仅来自国家预算。在目标方面,应重点关注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火灾和流行病后果的突发紧急需求;服务国防安全以及履行国家其他突发紧急任务,而不仅仅是抑制通货膨胀和保障社会保障等任务。
关于储备货物清单,应分类界定,确保灵活性,并准确体现国家储备目标。应统一政府发布政策和发展方向,储备活动预算应符合《预算法》。代表们还就国家储备货物进出口、收购和销售的原则、规定和条件,以及国家储备货物进出口、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和成本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