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听取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
为继续收集有关制定法律的意见,为即将召开的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做好准备,9月12日下午,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收集全省有关部门、机关、单位对修改和补充《税收征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的意见。
(Baonghean.vn)-为继续收集有关制定法律的意见,为即将召开的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做好准备,9月12日下午,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收集全省有关部门、机关、单位对修改和补充《税收征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的意见。
会上,与会代表重点就税收征管风险管理原则、计税价格确定方法事前约定机制、分步纳税、纳税申报单据、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的职责、欠税及罚款取消案件等问题献计献策。
代表们发表意见
代表们还指出了草案存在的不足和不可行性,具体而言,在企业信息化水平和能力较低的情况下,对纳税人应用电子申报纳税义务的规定不足,只能鼓励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与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手续。
对于偷税漏税、虚假申报,现行法律规定的罚款为10%,震慑力不足,有必要研究提高20%的罚款率,既起到震慑作用,又能确保执法力度。对于迟缴税款、虚假申报,实践中长期以来处理难度较大,需要针对不同主体区别对待,如果迟缴税款在90日内,税率维持在0.05%,如果超过90日,则将按照法律草案提出的税率提高到0.07%。
税收债务的追缴也面临诸多困难,因为现行法律规定的追缴顺序和执行措施仍然僵化,因此需要在税收债务的执行措施上灵活变通,但要避免税务部门滥用职权。草案的实施细则预计将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如果真的生效,税务部门将面临诸多困难,因为这涉及到法律生效后需要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例如制定通函和指示;建设通信基础设施、专用软件;连接信息……因此,为确保实施条件,该法律的生效日期定于2014年1月1日。
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