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国民议会代表团分组讨论了土地法草案(修订版)。

Thanh Duy - Phan Hau June 9, 2023 14:45

(Baonghean.vn)——6月9日上午,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继续进行。在听取了关于《土地法(修订版)》审议的意见和报告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组进行了讨论。义安省代表团与北干省和薄寮省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了讨论。

6月9日上午,国会大厦奠宏厅召开工作会议。照片:南安

在讨论会上,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代表指出,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土地收回过程存在不足;因此,目前有两种机制:国家收回土地和项目投资者与土地使用者协商。

据代表泰清贵称,这两种机制的实施造成了国家管理与人民之间、项目投资者与人民之间的不足和利益冲突;而土地法在不同阶段都未能解决这些问题。

6月9日上午第三组讨论会概况。照片:南安

因为国家征地时遵循既定的价格表;而项目投资方与土地使用者谈判时,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这就造成了两个居民区之间的不公平,这两个居民区往往仅隔着一条道路或一道围栏,因为一边是国家征地,另一边是企业谈判。

即使将这两种机制结合在一个项目中,例如:与石油业务相关的休息站项目,其中用于石油业务的土地由国家收回,而用于建设休息站的土地由企业协商确定;或者建设与商业中心相关的民众市场,其中用于建设民众市场的土地由国家收回,而用于建设商业中心的土地由企业协商确定……

从上述实践来看,土地收回困难重重,拖慢了公共投资的进度,尤其是在重点项目、国家利益项目、国家安全和国防项目方面。然而,《土地法(修订)》草案仍然保留了上述两种土地收回机制,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以解决上述缺陷的问题。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照片:潘厚

针对此事,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志表示,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尽可能限制或不进行招标,只允许部分投资者参与,但基本上所有案例都应该进行拍卖,以确保土地的增值部分进入国家预算。

在讨论《土地法(修订版)》草案时,义安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黄氏秋贤代表提议,除草案中已规定的为国家出于国防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等目的收回土地时提供安置支持外,还应增加以下内容: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环境而必须搬迁的人员,应提供安置支持;为国家和社区目标而收回土地时,也应提供安置支持。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从特殊用途林区迁出时,很难安排居住用地和生产用地。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志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照片:潘厚

关于土地收回后的扶持措施,例如就业、生产和商业扶持,义安代表团也表示,应以补偿条例取而代之,使其具有更高的合法性;同时,还应严格规定在土地收回前完成安置安排的要求。

关于土地开垦中的补偿和安置支持原则,草案建议由政府负责具体制定。然而,代表黄氏秋贤认为,应仔细讨论,将所有相关观点纳入法律,以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因为提及原则就意味着讨论观点;而观点必须稳定,并能指导具体活动。

义安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副会长黄氏秋贤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照片:南安

义安省国会专职代表陈日明先生表示,土地法草案(修订版)仍存在诸多笼统之处,未能明确界定就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征求社区及其他相关人士意见的具体事项。该代表认为,在制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将民众置于意见征集的核心位置;因此,法律应明确规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内的民众有权就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征求意见。

此外,为了使人们能够监督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代表们提议增加一项规定,即当对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进行地方调整时,也必须公开张贴,以便人们能够理解,避免只公布初始规划,而当进行调整时,人们却不理解的情况。

代表们还要求起草机构更清楚地研究有关补偿和场地清理任务的规定中的一些内容;避免笼统和含糊不清;特别是某些程序需要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代表在场和监督。

陈日明先生还要求起草机构明确规定强制清查的具体程序,例如强制土地收回的程序,并规定警察部队在执法过程中维护秩序和安全的责任;以确保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

义安省国会专职代表陈日明先生在讨论会上发言。照片:潘厚

关于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组织工作,省委委员、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代表建议,在已有区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下,不应规定需要翻新或修缮现有房屋和建筑物的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获得主管国家机构的许可。因为实际上,通过与选民的交流,我们发现规划“停滞”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难,尤其是在房屋修缮和建设方面。

关于国家开垦土地时的支持规定,代表泰氏安钟建议增加对教育的支持规定;并明确区分开垦土地时对牲畜和农作物的补偿和支持规定中的补偿和支持情况。

该法律草案还规定,确定土地价格的原则之一是确保咨询机构、土地价格清单评估委员会、具体土地价格评估委员会与有权决定土地价格的机构或个人之间的独立性。

然而,通过对土地价格评估委员会组成规定的研究,发现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基本相同。因此,代表们对如何确保其独立性表示担忧。另一方面,规定土地价格评估委员会成员中至少50%必须是评估师或价格评估师,代表们也指出,由于价格评估师人数不多,该规定难以落实。代表泰氏安钟还建议,此次修订的《土地法》应补充有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制度的规定。

今天下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在大会堂审议关于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官员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决议草案(修订版)。随后,大会将分组审议《国防工程和军事区域管理与保护法》草案。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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