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讨论调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政策。
(Baonghean.vn)-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干省和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组举行会谈。
5月25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了南北高速公路西部嘉义(多农)—春城(平福)段建设项目的投资政策;调整了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政策。

参加讨论会的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乂安省国会代表杜文战同志。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干省、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会谈。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任组长并主持会谈。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时赞同南北高速公路西部嘉义(多农)—春城(平福)段建设项目的投资政策。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表示:“这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利益的战略项目:经济、政治、国防、安全,也是少数民族和山区投资发展的推动力之一。”

杜文战同志表示支持政府关于调整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投资政策的建议。
杜文战代表强调,管理国家目标计划的目的是产出,他说,国会已颁布两项决议,在制定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之前,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进行了经济社会调查,并在缺失点上确定了投资项目,从而不存在投资分散的情况。
此外,对于该国家目标计划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新农村建设但人民仍然面临困难、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的乡镇,杜文战代表认为,原因在于方法不够实际。
乂安省代表清晰地分析了原则:投资政策按地方(一、二、三区乡)落实;医疗保险、学生资助等民生政策则按民族和贫困户落实。这样就不会有问题了。
但实际上,由于这是本届政府实施的新的国家目标计划,政策调整并不符合上述两个原则,从而引发了一些问题。
另一方面,国会第88号决议也明确规定,第一阶段(2021年至2025年)结束后,第二阶段将立即继续实施,持续至2030年。但原则上,《预算法》和《公共投资法》规定:2026年至2030年期间的资本分配必须由下届国会(第16届)决定。
因此,杜文战代表建议政府咨询机构和国会民族委员会注意建议,到2025年底,对于第一阶段安排的资金来源尚未取得产出成果的,应制定政策,同意转入2026年实施,以确保该计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也同意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建立寄宿、半寄宿少数民族学校体系,为这些地区培养人力资源。

对于上述讨论内容,国会代表段义安、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副主席黄氏秋贤建议政府审查并从受益者名单中剔除不合理、不适当的项目,以调整本次投资政策调整中提请增加的项目的资金来源。
此外,代表们要求更清楚地解释此次新增议题的选择标准;以及政府为履行承诺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设定的目标而采取的解决方案。
因为调整投资政策后,将涉及调整政府总理第1719/QD-TTg号决定:批准《2021-2030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2021年至2025年)》及相关指导性文件。同时,过去的实际情况表明,相关文件出台延迟是导致资金来源拨付缓慢的原因之一。
黄氏秋贤代表还建议认真研究评估投资政策调整情况,建立科学、客观的对第一阶段产出和第二阶段投入的调查工具。

国会乂安省代表团专职委员陈一明在讨论会上发言时建议政府研究、审查并将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心纳入发展少数民族和山区劳动者职业教育和创造就业机会项目的受益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