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团就《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Baonghean.vn)- 为落实国会2013年立法计划,5月13日下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勤俭持家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会议。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范文晋同志主持会议。
《勤俭反对浪费法》于2005年11月29日由第十一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经过7年多的实施,该法为勤俭反对浪费建立了宝贵的、同步的法律框架,为各级、各部门、各机关、各组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落实该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足,如:组织实施力度不够;一些部委、行业和地方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和范围内,积极制定勤俭反对浪费的实施方案不够;对浪费行为没有专门的规定,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措施;检查、审查工作不够经常性和连续性;一些法律条款没有随着新颁布的法律文件而更新。
代表们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为及时克服不足和局限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修正案)》精简为5章76条,比原法减少6章10条。在继承现行法规定的基础上,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修正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明确若干条款的调整范围:国家预算管理和使用中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劳动力、国有部门工作时间中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资源的使用;组织和个人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此外,有意见还建议明确新闻媒体和人民检查委员会在发现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和责任;加强政府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管理中的作用,明确领导人的责任,补充领导人对当局和公众在允许浪费方面问责的问责……
所有上述意见将由省国会代表团汇总并提交给定于 5 月 20 日举行的国会会议。
新闻和照片:My 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