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为《法院调解与对话法》草案提出了意见。
(Baonghean.vn)——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第五个工作日,义安省国会代表团落实了会议纲领,就《法院调解与对话法》草案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
5月25日,国会落实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审议了多项重要内容,包括《法院调解与对话法》(草案)、《国会关于免征农业用地税的决议》(草案)以及《青年法》(草案)(修订版)。国会副主席王柱禄和冯国贤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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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会代表出席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图片来源:Quochoi.vn |
上午的会议上,国会花了大量时间讨论《法院调解与对话法》草案。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参与了该草案的制定,并贡献了许多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调解法》草案的内容和范围与其他法律存在重叠。越南现行法律体系已有《调解法》,规定了通过调解解决社会生活中所有冲突的措施;《劳动法》也规定,个人劳动纠纷和集体劳动纠纷(涉及权利和利益)必须通过调解程序解决;《消费者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法》均规定,调解是解决这些法律所规范的法律关系纠纷的措施……
因此,陈文茂先生建议,与其颁布《法院调解与对话法》,国会可以考虑修改《基层调解法》的部分内容,扩大其适用范围,包括将行政对话条款中反映的行政纠纷纳入其中,以提高基层调解的法律价值,从而避免法律的繁琐和重叠,并有助于节省国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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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义安桥安事工作的是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清贤和陈文茂。照片:清琼 |
事实上,各级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处理和解决来自各个领域的数千起纠纷和投诉,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民事和行政领域。因此,有必要规定法官只在记录调解对话成功的结果并作出确认决定时才参与其中。
《调解法草案》还需确保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和统一。尤其需要明确界定法院在调解和对话工作中的职责。
此外,法庭调解和对话本质上是一种司法支持服务。因此,由国家保障法庭调解和对话经费的规定并不恰当,调解当事人必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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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们在义安桥点。照片:清琼 |
在下午的会议上,国民议会在线讨论了国民议会关于免除农业用地使用税的决议草案,以及《青年法(修订)》草案中一些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