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就《法庭调解与对话法》草案献计献策
(Baonghean.vn)——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于第五个工作日举行,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就《法庭调解与对话法》草案作出了许多重要贡献。
5月25日,国会落实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计划,讨论了《法院调解与对话法》草案、《国会关于免除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决议》草案、《青年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项重要内容。国会副主席汪柱留、冯国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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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出席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图片来源:Quochoi.vn |
上午,国会就《法庭调解与对话法》草案进行了大量的讨论。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参与了该法草案的许多重要内容的审议。
具体而言,《调解法》草案的主体和范围与其他法律存在重叠。越南法律体系中已有《调解法》,规定了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的调解措施;《劳动法》也规定,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权益争议必须经过调解程序解决;《消费者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法》均规定,调解是解决这些法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纠纷的措施……
因此,陈文茂建议国会与其颁布《法院调解与对话法》,不如考虑修改《基层调解法》的部分内容,扩大其规制范围,将行政纠纷纳入行政对话条款,以提高基层调解的法律价值,避免法律之间的繁琐和重叠,有助于节省国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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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大桥负责人是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和陈文茂。图片:Thanh Quynh |
现实中,各级人民法院每年要处理解决各类纠纷、投诉案件数千件,其中大部分属于民事、行政领域,因此有必要规定法官仅在记录调解对话成功结果、作出认定决定时才参与。
《调解法草案》还需确保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和统一,特别是需要明确规定法院在调解和对话工作中的职责。
此外,调解与法庭对话本质上是一种司法辅助服务,因此,规定国家保障调解与法庭对话的经费并不恰当,调解费用必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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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在义安桥点。照片:清琼 |
下午会议期间,国会以视频方式讨论了国会关于免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决议草案以及《青年法(修正案)》草案中一些有不同意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