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代表团讨论《保险业法》和《知识产权法》
(Baonghean.vn)- 为落实第十四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计划,5月20日下午,在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团长阮德荣同志的主持下,乂安省、茶荣省、老街省3个代表团在省会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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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副主席黎光辉先生(乂安省代表)在讨论小组上发言。图片:Thanh Loan |
与会代表讨论了修改和补充《保险法》和《知识产权法》部分条款的法律草案。
根据关于该法律草案的第146/TTr-CP号意见书,政府建议以“一法修改多法”的形式对《保险业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会议要求代表们讨论并补充《保险业法》5章7条,以补充有关保险辅助服务的规定;同时,修改和补充《知识产权法》8章11条,以落实CPTPP协定8条中关于专利、地理标志、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等4大类议题的承诺。
参加《保险业法》草案评议的国会代表黎光辉对保险附加条款表示担忧。黎光辉代表表示,目前保险业领域包含的服务项目众多,包括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计算、损失评估等。问题在于,如果将保险服务归类,其内容会包含许多其他服务,而这些“其他服务”的实施条件并不相同。因此,黎光辉代表建议,有必要明确保险服务归类是否一致,避免仅仅为了修改清单而不按程序将其纳入法律,从而违反《投资法》第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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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务委员(乂安省代表团)阮文芝女士就《知识产权法》进行讨论。图片:Thanh Loan |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阮文芝女士在评论《知识产权法》时表示,如果《知识产权法》于2019年11月生效,该领域的基础设施是否足够?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否有资格允许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商标注册和维持申请?
此外,针对《知识产权法》(经草案第9条修正补充)第198条第4款、第5款规定败诉方必须向胜诉方支付聘请律师和赔偿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合理费用”的规定,阮文志代表建议起草委员会明确规定“合理费用”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