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督查组被查收受贿赂近2.5亿
永福省警方当场抓获了建设部检查组组长阮氏金英女士和一名组员,当时她们收受了总额近 2.5 亿越南盾的贿赂。
6月15日,永福省警察调查局仍拘留建设部检查组组长阮氏金英女士和检查组成员邓海英先生,以调查和澄清收受贿赂的行为。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4月,建设部总督察决定成立检查组,负责对永福省永祥县若干项目的规划工作、规划实施管理、建设许可、许可后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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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检查组组长阮氏金英女士仍被拘留。图片:档案 |
检查组由建设部监察局各单位5人组成:反腐败局副局长阮氏金英任组长,督查督办局副局长刘文英任副组长。
其余3名成员分别是:建设检查2局专员邓海英(Dang Hai Anh)、建设检查3局官员阮氏金莲(Nguyen Thi Kim Lien)、监督检查及验后处理局官员阮水灵(Nguyen Thuy Linh)。
自2019年6月初,当检查组在永祥县工作时,永福省警察局接到许多企业、乡人民委员会和个人的投诉,投诉称建设部检查组对其进行骚扰和“勒索钱财”。
根据公安部的指示,永福省警方成立了工作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和澄清。
6 月 12 日,在永祥县项目管理委员会,永福省警方工作组当场抓获了邓海英,他收受了 D.Tr 公司副经理 D.NY 先生提供的 9000 万越南盾。
被捕时,邓海英承认收受金钱,以避免降低 D.Tr. 公司在 Vinh Tuong 县建造的一些建筑项目的价值,以便验收和付款。
同日,在永祥县人民委员会,永福省公安局工作组当场抓获了阮氏金英的两项罪行:收受永祥县新田乡人民委员会会计Tr.H.先生6800万越南盾,以不得降低新田乡人民委员会投资的一些建设项目的价值。
与此同时,金英女士还从永祥县Tho Tang镇人民委员会财务会计官员处收受9150万越南盾。
建设部督察组组长及成员被抓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永福省警方对位于永祥县人民委员会的检查组办公地点进行了紧急搜查,缴获了永祥县建筑单位的大量文件、阮氏金英管理的档案柜中价值 3.35 亿越南盾、电脑、电话和其他一些相关物品。
除被拘留者外,代表团其他成员也被警方传唤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