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督查组被查收受贿赂近2.5亿
永福省警方当场抓获了建设部检查组组长阮氏金英女士和一名组员,当时她们收受了总额近 2.5 亿越南盾的贿赂。
6月15日,永福省警察调查局仍拘留建设部检查组组长阮氏金英女士和检查组成员邓海英先生,以调查和澄清收受贿赂的行为。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4月,建设部总督察决定成立检查组,负责对永福省永祥县若干项目的规划工作、规划实施管理、施工许可工作、许可后管理和投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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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检查组组长阮氏金英女士仍被拘留。图片:文件 |
检查组由建设部监察局各单位5人组成:反腐败局副局长阮氏金英任组长;督查督办局副局长刘文英任副组长。
其余3名成员分别是:邓海英(Dang Hai Anh),建筑检查2局专员;阮氏金莲(Nguyen Thi Kim Lien),建筑检查3局官员;阮翠玲(Nguyen Thuy Linh),监督检查及验后处理局官员。
自2019年6月初检查组在永祥县工作期间,永福省警方接到多家企业、乡人民委员会和个人的投诉,投诉内容涉及建设部检查组的骚扰和“勒索钱财”行为。
根据公安部的指示,永福省警方成立了工作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和澄清。
6月12日,在永祥县项目管理委员会,永福省公安局工作组当场抓获了邓海英,他收受了D.Tr公司副经理D.NY先生9000万越南盾。
被捕时,邓海英承认收受金钱是为了避免降低 D.Tr. 公司在 Vinh Tuong 县建造的一些建筑项目的价值,以便验收和付款。
同日,在永祥县人民委员会,永福省公安局工作组当场抓获了阮氏金英的两项罪行:收受永祥县新仙乡人民委员会会计Tr.H.先生6800万越南盾,以不得降低新仙乡人民委员会投资的多项建设项目的价值。
与此同时,金英女士还从永祥县Tho Tang镇人民委员会财务会计官员处收受了9150万越南盾。
建设部督察组组长及成员被抓获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永福省警方对位于永祥县人民委员会的检查组办公地点进行紧急搜查,缴获永祥县建筑单位的大量文件、阮氏金英管理的档案柜中价值3.35亿越南盾、电脑、电话等一批相关物品。
除被拘留者外,代表团其他成员也被警方传唤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