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农户共建大型示范田

November 4, 2013 15:41

2013年,永隆省全省拥有1682公顷大型稻田(LSP)。与普通稻田相比,LSP使稻米生产的平均利润达到每公顷37.92亿越南盾。在此基础上,该省计划在2014年再扩大1300公顷大型稻田,使全省LSP总面积达到近3000公顷。

同时,在芹苴市,2013-2014年冬春作物季节,该省计划将按照VietGAP标准的农业生产面积扩大到14,000公顷,比现有面积增加一倍。

同样在坚江省,据该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介绍,今年冬春稻季,该省计划建设14个符合VietGAP标准的稻米生产示范基地,总面积达1524公顷。此外,坚江省还在新协县、荣桢县、周清县、梧椤县、鸿达县和迪石市实施发展优质出口稻米基地项目,总面积约9万公顷。

这些规划的新点是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对接,从提供种子、投入材料到产品消费。

永隆省目前已有14家企业注册参与建设优质原料区(CĐML),总面积达46428公顷,占冬春稻米种植面积的50%以上。划定后,注册企业将以高于市场价100-200越盾/公斤的价格向农民供应农资和消费产品。

前江省还出台了扩大稻米种植面积的政策,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以合理的价格收购稻米,为农民带来收益。在即将到来的2013-2014年冬春作物季,前江省计划与省内外10家企业合作,将稻米种植面积扩大至近3000公顷,比2013年增长3倍。目前,前江省正致力于完善稻田灌溉系统、稻米种植区交通,并增建仓库。

为稳定稻农产出市场、打造出口大米品牌,坚江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农业部门建立与产品消费合同相结合的生米出口区。

因此,参与出口的企业必须建设自己的原料区。大米出口企业与大米生产商之间的对接计划以“四家”联动为基础。企业将以CĐML模式的形式和内容与合作社或合作社对接,投资于农民的大米生产和消费。

合同规定企业与合作社或合作小组签订以下形式的消费合同:预付资金、材料和种子、技术支持和稻米收购;出售材料和种子换取资金和稻米收购;订单形式的稻米消费合同。稻米消费合同需要确定稻米的最低收购价或市场收购价、交货方式以及稻米质量要求……对于合作社,合作小组负责动员成员和小组成员参与和执行合同;执行合同中关于预付资金或材料收购、种子结构、技术要求、商品质量、价格、交货方式和付款的条款。

根据2012-2015年大米出口区规划和大米出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职能部门已在全省确定了9家重点大米出口企业,每家企业的种植面积为500-3000公顷,具体数量视生产能力而定。

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计划,2013-2014年冬春作物种植期间,南部各省将有约20万公顷土地参与CĐML模式,比2013年增加2.5倍以上。此后,每年将逐步增加,形成商品稻原料面积,出口达到100万公顷规模,打造越南大米品牌。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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