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外省收入增值税
(Baonghean)- 问题:请税务部门指导企业明确:对于涉及多个省份的省外建筑安装工程,如:道路、电力线路建设……等,无法确定各省份项目收入的,企业应如何申报省外建筑安装工程收入增值税?
回复:财政部2015年2月27日第26/2015/TT-BTC号通知第2条第1款b点修改补充了财政部2014年8月25日第119/2014/TT-BTC号通知第11条第1款e点,内容如下:
对项目涉及多地纳税人补充纳税指示,具体包括:
“纳税人有涉及多省份的省外建筑安装工程,例如:道路、电力、水管、油管、气管等工程建设,且无法确定各省份项目收入的,纳税人应就省外建筑安装工程收入在总机构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一并申报增值税,并向项目经过的省份缴纳增值税。各省应纳增值税额,按照纳税人确定的各省项目投资额占比(%)乘以(x)该建筑工程不含增值税收入的2%计算得出。
跨省建设活动已缴纳的增值税额(按纳税凭证)从纳税人总机构增值税申报表(表格编号01/GTGT)应纳税额中扣除(-)。
纳税人应编制跨省建筑安装工程所在地增值税分配表(随本通知印发的表格编号01-7/GTGT),连同增值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增值税收入享受地税务部门。”
乂安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