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租金价格令企业“震惊”
2011年的土地租金是义安省商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该省数千家企业感到震惊和担忧,担心新出台的土地税政策一旦实施,将使企业陷入极其困难的境地。
2011年6月初,义安汽车机械股份公司收到2011年度土地租赁税缴纳通知。应计金额为3,349,118,000越南盾。公司董事长黎辉方先生手捧着乂安税务局的红字通知单,心里不禁一惊。
到目前为止,土地租金每年都在上涨,但这次上涨对公司来说却是最突然、最令人震惊的一次。2010年,公司需要支付的土地租金为5.18亿越南盾,但2011年年中突然通知公司,土地租金支付额将上涨至约33.5亿越南盾,比2010年上涨了6.46倍。
而且直到第二季度末才公布。年初的股东大会上,公司各项计划指标都已明确,公司从哪里找来近35亿越南盾来支付地租?而目前所有公司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市场竞争、员工工资保障、投入成本上涨、银行利率过高……公司如何才能获得超过35%的利润来支付如此高昂的投入成本?如果按照新的地租价格来计算,公司根本负担不起。
乂安省农产品进出口综合股份公司总经理陈英山抱怨道:“2010年,我们公司需要缴纳的土地税总额为6.1亿越南盾。2011年,我们收到通知,需要缴纳的土地税总额为27.45亿越南盾,比2010年的土地税高出4倍多。而当时公司每年的利润是14亿越南盾。我们哪来的钱来缴纳土地税?租金这么高,在目前的条件下,对乂安省的企业来说,实在太不方便了。”
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裴青忠先生也感同身受,他对此感到沮丧:2010年,公司的土地租金为2.17亿越南盾,但2011年6月,公司突然收到通知,要求缴纳的土地税总额高达12.8136亿越南盾,比去年同期高出6倍。目前形势严峻,公司经营困难,今年上半年仅完成了计划的30%至40%。如果继续支付如此高额的土地租金,公司将面临亏损。
义安杰出企业协会副主席陈英雄山表示,企业普遍认为增加土地税的政策是正确的,因为政策的变化,同时也为该省增加了预算收入,因此企业要努力扩大生产,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有效利用租赁土地。
然而,企业普遍认识到,义安省企业适用的土地租金计算方法与该省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情况,尤其是义安省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不相符。今年上半年,经济形势严峻,通货膨胀加剧,企业投入成本大幅增加。在此背景下,2011年义安省土地租金较前几年大幅上涨,企业难以承受。
同时,经咨询其他省份,如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两大经济中心,河静、清化等地的土地租金远低于义安省。土地价格的确定和高昂的土地租金极大地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影响着该省的招商引资工作。
由于土地租赁成本已包含在企业的投入成本中,如果进行同样的项目,基础设施条件相同,但土地租赁价格较低,投资者自然会选择土地租赁价格低的地方,在产品竞争中更具有优势。
省自然资源环境厅土地管理处副处长阮孟全表示:“2003年土地法规定,土地价格的确定原则是土地价格必须接近市场价格。但2011年省发布的价格水平仅为市场价格的50-70%。例如:荣市明开街的土地,市场价格为1亿至1.1亿越南盾/平方米,但省地价清单中的最高价格为4500万越南盾/平方米。黎利街的土地市场价格为8000万至1亿越南盾/平方米,但省地价清单中的最高价格为4250万越南盾/平方米……因此,通过比较省地价清单和市场价格水平,企业因地价高而支付大量土地租金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
Toan先生表示,土地租赁和有偿分配完全是自愿的。如果企业发现其生产经营能力不足以有效利用租赁土地的总面积,就应该安排节省土地面积,将剩余土地归还给国家,以便国家将其租赁给其他有需要的单位,企业也可以减轻地租负担。
然而,财政部价格与公共资产管理司司长黄明君表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荣市的市场地价以及全省的地价水平略高。然而,该地区一些企业“持有”了过多的土地,在此期间,企业应重新评估土地面积,并重新安排合适的使用区域。
将不需要的土地归还国家,以减少企业土地租金。该省的政策还旨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地利用已租赁的土地。同时,该政策还限制了企业租赁土地“闲置”不用,然后反复出租给其他单位的情况……
我认为,国家的政策出台应该保证双方利益的和谐,企业不承受过大的土地租金压力,国家不损失资源税收,这是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慎重、公平考虑的事情。
土地价格上涨的原因是政府改变了土地税政策,颁布了2010年12月30日第121/2010/ND-CP号法令,对2005年11月14日第142/2005/ND-CP号法令中关于土地和水面租金征收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第142号法令中,适用于企业的税率为0.65。根据修订后的第121号法令,政府的税率为1.5至3.0(比旧税率高出3倍)。 为落实第121/2010/ND-CP号议定,省人民委员会于2011年5月4日颁发第22/2011/QD-UBND号决定,取代省人民委员会于2006年7月7日颁发第67/2006/QD-UBND号决定和于2009年11月10日颁发第103/2009/QD-UBND号决定,关于公布义安省土地和水面租赁价格,平均土地租赁价格上涨约3倍。据此,省对企业适用1.6-2的系数,与旧价格0.65相比,现上涨3倍。此外,2011年调整后的土地价格与2006年相比,根据地点不同上涨了约2倍(每年上涨20%-50%),这引起了共鸣,并推动了年度土地租金绝对水平的上升,特别是对于位于荣市的企业而言(近1000家企业在荣市租赁土地)。 |
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