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店兑换100美元,被罚款9000万越南盾
兑换100美元的人被罚款9000万越南盾,金店因无证兑换外币被罚款1.8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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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张光怀南刚刚签署了对非法兑换美元的客户和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
据此,阮嘉礼先生(38岁,居住于芹苴市宁侨县安化坊)携带100美元到蔡溪商业中心(宁侨县)兑换,因“在未经外汇兑换许可的机构买卖外币”而被罚款9000万越南盾。
接受 Re 先生 100 美元兑换的机构的所有者 Nhan Dat 珠宝生产贸易有限公司也因无证兑换外币而被芹苴市人民委员会罚款 1.8 亿越南盾。
同时,当局还没收了100美元和226万越南盾的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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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苴市人民委员会的处罚决定。摄影:Chi Hanh |
此前,Re先生在芹苴市Cai Khe商业中心的一家珠宝店兑换了100美元后被当局当场抓获。
雷先生说,他是一名电工,月收入略高于300万越南盾。他的朋友给了他100美元。当他带着这笔钱去蔡溪购物中心的一家金店兑换时,却被开了罚单,并受到了上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