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因500万越南盾被判入狱18年
(Baonghean.vn)-10 月 25 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非法运输毒品案,被告人郭有越(1990 年出生),家住黄梅市梅兴坊。
根据起诉书,2016年4月25日,郭友越(Quach Huu Viet)受谅山省(Lang Son)一姓涂(Tu)男子雇佣,将6包冰毒从黄梅镇(Hoang Mai)运往荣市(Vinh),售价500万越南盾。毒品运到荣市后,郭友越将毒品藏匿在荣市市场汽车站附近的一处灌木丛下。
![]() |
郭友越 (Quach Huu Viet) 被捕时的照片。 |
4月26日晚8点左右,一名名叫Ha的男子(Tu的同伙)打电话给Viet,要他取毒品。Ha开车送Viet到毒品藏匿处,然后又开车送他到黄英2号汽车旅馆门前,在那里他受到了荣市警方的盘查。Ha利用这个漏洞逃跑了。Viet被捕时,警方缴获了443.25克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
审判中,郭友越对其罪行供认不讳。2012年3月,郭友越因收受他人通过犯罪活动获得的财物被判处12个月监禁。2012年5月,郭友越因盗窃罪被太和镇人民法院判处24个月监禁。两项刑期合并计算,郭友越共需服刑36个月。
考虑到被告人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人民法院判处郭有越有期徒刑18年。
汝平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