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同胞因从事盗窃和贩毒的同一“职业”而互相送进监狱

陈武 DNUM_AEZAIZCACB 20:18

(Baonghean.vn)——Nam和Dich都因盗窃罪入狱。回国后不久,他们又因涉毒犯罪再次被捕。审判当天,Nam如实供述了罪行,而Dich则含糊其辞地否认了指控。

8月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世南(生于1989年)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和被告人张尚迪(生于1988年)因“非法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两名被告人均居住在越南演州县演春乡。

迪奇(Dich)和南(Nam)均因盗窃罪入狱。服刑期间,南在奠边省结识了一名狱友。2020年底,南出狱后,打电话给以前的狱友,请他介绍一名毒贩下单。经此人介绍,南联系上了老挝人通(Tung),订购了这些“货物”。

被告张常迪(身穿白衬衫)和吴诗南均被判处20年监禁。照片:Tran Vu

2021年1月25日,Tung致电Nam,告知其已抵达越南,并询问其是否想购买毒品。Nam订购了价值4000万越南盾的毒品,并提前将款项转给了卖家。Tung收到款项后,安排了领取毒品的时间和地点。

两天后,Nam雇佣Truong Thuong Dich前往Que Phong县Chau Thon乡取“东西”。Dich明白是朋友让他去取的。药品应该同意

1月29日上午,迪奇骑摩托车前往山区为吴世南(Nam)采购毒品。当天下午,迪奇返回义丹县义顺乡时,被警方逮捕,并缴获近150克毒品。根据迪奇的证词,侦查机关逮捕了吴世南。

在审判中,被告南承认买卖毒品,但迪奇并未承认运输毒品。迪奇表示,因为他们是朋友,他只是去帮南买“东西”。“被告直到被捕才知道那是毒品,”迪奇说。

虽然在侦查和庭审中,被告人张上迪均不承认运输毒品,但根据被告人南某的供述,合议庭认为,以非法运输毒品罪起诉被告人,人证物证、罪证相符、法证相符。本案中,被告人张上迪已构成累犯,故合议庭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本案被告人吴世南虽然存在累犯加重情节,但同时具备如实供述、悔罪表现,以及其父亲和祖父为革命作出贡献等多项减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加重处罚情节和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吴世南有期徒刑20年。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两名同胞因从事盗窃和贩毒的同一“职业”而互相送进监狱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