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警察第五大队在荣市开展交通安全法宣传
1月20日上午,省警察局交通警察局第五道路交通警察大队在位于荣市的黄明有限公司总部举办了交通安全法律宣传会。
在宣传会上,道路交通警察第五大队警员向黄明有限公司(一家从事运输业的企业)业主和司机团队宣讲了《道路交通法》的重要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不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有饮酒、喝啤酒、服用毒品或兴奋剂迹象的人驾驶;不将无技术安全保障、登记过期、使用期限已满的车辆投入运输活动;同时,警告超载、超速、违反路段、车道等违法行为。

宣传会上还特别提到了第168/CP号法令,该法令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第100号法令和第123号法令,对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将处以更严厉的处罚。提高处罚力度是提高交通法规遵守意识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并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为增强宣传实效,宣传会还组织企业代表和驾驶员签订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承诺书。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旨在提高企业和驾驶员的守法意识,更强调建设交通文化、培养驾驶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为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