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布和落实乂安省机关集团党委决议的方式
鉴于没有同级政府的特点,义安省机关党委的重点任务是创新决议的颁布和执行方式,肯定其在政治体系中的领导作用。

坚持现实,发布决议
回顾成立70周年和20次代表大会,工农红军党委始终紧紧围绕国家、全省的共同任务和各直属党组织的实际,制定和颁布严密正确的政策、决议,组织开展竞赛活动,为推动各机关、各行业和全省全面发展任务的落实做出贡献,在各个阶段充分发挥工农红军党委的领导作用。
特别是在2020-2025年任期内,本着创新领导方式的精神,越共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会努力确定重要内容,颁布决议、项目和指示,集中加强党委和下属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省机关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黄文年同志表示:省机关集团党委下属党组织是全省机关、部门和支部的“大脑”,肩负着就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建议、解决企业和人民生活中诸多问题的“中心点”等重要任务。针对行政改革中存在的局限性、机关和单位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一部分干部、公务员履行公共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不高等问题,省机关集团党委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2日颁发了关于“加强党在省级机关行政改革中的领导”的第02-NQ/DUK号决议,旨在指导有效落实省委关于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第05号决议和第09号决议。同时,省机关集团党委已于2023年2月22日颁发了关于实施2023年至2025年及至2030年省机关集团党委活动数字化转型的第03-DA/DUK号项目,并于2024年5月28日颁发了关于对1977年至今乂安省机关集团党委档案文件进行数字化改造的第06号项目。

落实党委关于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决议,在省级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更加有效地落实中央委员会和乂安省委关于行政改革的决议方面产生了“共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各级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和指导本机关、各分支机构制定行政改革决议、项目和计划方面增强了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发扬了干部、党员在行政改革中发挥表率作用的精神。
特别是,在教育培训局,为落实党委的决议和项目,教育培训局常委、党委检查委员会主席、办公室主任阮仲焕同志表示:“该局党委已颁布关于行政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决议和计划,其中明确规定了干部、党员和员工在每项具体任务中的作用和责任,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指导。该局还着力建设和投入运行该局的IOC智能运营中心;将文件、论文、数据数字化,为组织和个人获取、利用和使用创造便利条件……因此,教育培训局在行政改革指数方面从排名垫底上升至第11位、第7位,并计划在2023年在19个省级厅、部门和行业中排名第4位。

同时,基于一些党委没有重视对同级组织活动的领导和指导,一些单位组织的作用还不够明确,没有明确体现其作用的现实情况,联盟党委于2023年3月24日颁布了第03号项目,题为“提高2023年至2025年及以后阶段社会政治组织活动质量”。
或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出现管理工作不力,导致一批干部、党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作风建设、思想觉悟、责任心下降的情况,2022年8月2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颁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管理,严格维护基层党组织纪律秩序”的第2号指示。
同样,针对一些干部和党员表现出的害怕犯错、害怕承担责任、逃避工作等现象,该党支部常务委员会也于2024年7月2日颁布了关于“提高责任感、活力和创造力,敢想、敢说、敢做、敢于为公共利益承担责任”的第03-CT/DUK号指示……

创新宣传方式,让决议落到实处
除了发布正确、准确的决议外,决议的传播、宣传和执行对于确保党委颁布的政策和决议在实际生活中“落地生根”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自2020-2025年任期伊始,省级机关党委就于2021年4月12日颁布了编号为01-DA/DUK的项目,内容涉及创新、提高省级机关党委决议的传播和学习质量,以及在2020-2025年期间加强省级机关党委的政治理论建设。
省机关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黎氏金莺同志表示:区党委已指示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以提高决议的宣传学习质量。为此,区党委定期维护至少160个与基层网络对接点,从而帮助区党委全体干部党员及时获取来自中央、省委和区党委的“源头”信息,节省召开各级会议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使决议更快地传达到干部、党员和职工手中。
与此同时,维护党委信息页面、Zalo 和 Facebook 群组,以便党组织、干部、党员和职工方便查阅、了解和贯彻执行;组织网上学习决议、指示竞赛;组织会议后网上撰写总结文章;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网上注册“跟随胡伯伯”内容并报名做表率,以便监督执行情况;在网上进行舆情调查,既是为了掌握信息,也是为了检查干部、党员和职工对政策、决议的“渗透”和认识程度,以便不断调整和创新宣传传播工作,配合政治思想教育。
与此同时,区党委还注重通过党委和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党组织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其落实决议;特别是通过区党委、干部和专家的分级负责制,以“专业化管理”的形式对各党组织进行监督。

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党委书记、局长范国南同志表示:“当干部党员直接听取中央领导、省领导和支部党委的汇报,深入学习、领会和传达决议时,他们的领悟和吸收就会更加深入,从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更加务实。”另一方面,支部党委“专门”干部与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党委和各党支部举行会议,为指导和落实决议和具体指示发挥了重要作用。支部党委的这种密切指导,迫使基层党组织在执行决议时要认真落实、扎扎实实,不能敷衍了事、敷衍了事。特别是,落实省级机关党委执行委员会2017年12月26日第2号决议《关于加强党对省级机关群众动员工作的领导》,提高了干部、党员和职工的责任感,创新了“善于动员群众”的工作方法,组织执行民事判决、受理公民投诉和检举。得益于此,2023年和2024年前8个月,通过说服动员而非强制手段解决的执行案件比例均达到99%以上,成为全国一大亮点。

各级党委决议的颁布、组织和落实是巩固省机关党委在各级党组织和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举措。因此,这项工作正在由省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继续研究,并在未来不断创新和完善,以提高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