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戴上帽子,满满的父母爱”
(巴恩赫安)- 自4月10日起,儿童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正式生效。为了有效落实该规定,教育培训厅已向全省教育单位、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和交警等部队印发了加强儿童佩戴头盔规定实施工作的计划,并广泛开展宣传……
为贯彻落实教育培训部关于2015年加强学生佩戴头盔规定的指示,教育培训厅于2015年3月16日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从3月20日起,在全省各教育机构开展宣传教育学生佩戴头盔活动,加强对学生佩戴头盔的检查;组织家长承诺,子女骑摩托车、踏板车、电动二轮车时必须佩戴头盔;承诺不把摩托车、踏板车交给未满年龄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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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荣市兴禄乡的阮氏玄女士在送儿子上学前给他戴上头盔。 |
目前,全省各教育机构已做好向学生宣传佩戴头盔的准备。荣市河辉塔二小校长陈文芳老师表示,学校地处市中心,全校1420名学生大部分每天由家长接送上下学。因此,学校长期以来要求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孩子时必须佩戴头盔。年初,学校与摩托车贸易公司协调,为学生发放头盔。学年期间,学校董事会与河辉塔坊公安局组织开展学生佩戴头盔宣传活动、正确佩戴头盔比赛,并组织家长和班主任签署学生骑摩托车佩戴头盔承诺书。
此外,学校红旗队还会监督学生佩戴头盔的情况。一旦发现学生骑父母的摩托车不戴头盔,红旗队将记录在案,并从其比赛积分中扣分……“目前,全校学生骑父母的摩托车上学时,100%佩戴头盔。我们希望教育培训部的规定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严格执行,不仅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也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陈文芳老师肯定地说。
据我们了解,荣市大部分中小学目前已实施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但仍有不少高中学生没有遵守佩戴头盔的规定。上下班高峰期,走在黎鸿峰、潘佩珠、峰亭江等主干道上,三三两两骑着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景象依然屡见不鲜。在农村和山区,学生骑父母的摩托车,或者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学不戴头盔的情况十分普遍。虽然市内中小学早已开展了多项关于佩戴头盔和免费发放头盔的宣传活动,但山区学校却鲜有此类活动。归州少数民族中学胡氏草老师说,学校有1200名学生,只有20名左右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但他们并不经常佩戴头盔。只有学校青年团进行严格检查的日子,他们才会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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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参与交通时不戴头盔(照片拍摄于荣市风亭江街)。 |
目前,不仅教育机构正进入头盔佩戴规定的宣传高峰期,家长们也密切关注着当局的新规定。荣市雄禄乡花仙村的阮氏玄女士说,她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雄禄小学读三年级,小儿子在幼儿园。长期以来,她只给大儿子戴头盔,小儿子上学不戴。在得知必须佩戴头盔的消息后,3月18日早上,她特意给小儿子买了一顶新头盔,让他上学戴。她认为,要求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完全正确。“我们家长都希望孩子们安全,执行这项规定并不难。”阮氏玄女士肯定地说。
不仅教育部门,义安省各级政府部门也积极参与宣传新规。省交通安全委员会表示,围绕“儿童戴头盔,父母之爱全在”、“儿童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和“记住老师的话: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等宣传口号,2015年4月6日至9日,交警大队、县乡公安局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巡逻管控工作,宣传提醒,严厉查处违反儿童强制佩戴头盔规定的行为。此外,还将检查、提醒、评估学校学生佩戴头盔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佩戴头盔规定的教师、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4月10日,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将配合相关力量组织“高峰日”活动,对违反儿童佩戴头盔规定的行为进行巡逻管控和处置。此后,将继续按计划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进行巡逻管控和处置。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武明德强调:“落实学生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规定,不仅有助于降低交通事故的后果,还能营造良好的交通文化,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这不仅是学生自身的责任,也是学生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责任。”
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