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寺庙和宝塔兑换零钱将被处以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1月21日,国家银行副行长陶明祖在关于小额货币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刚刚颁布了第96号法令,对包括兑换小额零钱在内的未经授权的活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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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性照片。(图片来源:Thuy Ha/Vietnam+) |
“因此,兑换小额钞票的行为是被禁止的,一旦发现,罚款将达到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这是今年新增的一项规定,足以震慑违规行为。”涂先生说道。
国家银行还计划与市场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在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进行检查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越南货币按照其固有功能使用。
近日,文化体育旅游部向地方发出第71/BVHTTDL-VHCS号批示,要求继续加强管理和整顿本地区小面额越南货币的流通和使用,特别是在宗教场所和节日等场合。
2014年节庆期间的调查显示,寺庙、佛塔、节庆场所等小面额钱币的使用情况初步出现积极变化,供奉、抛钱、掉钱现象较往年有所减少,以钱换利的现象有所纠正。
国家银行确认,限制发行新的小额钞票进入流通领域,使得节后小额钞票返回银行系统的比例比往年低得多,有助于减少银行金库的超负荷,为钞票的保管、清点和甄别工作提供便利,确保国库安全需要。
据越通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