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两次犯罪记录的嫌疑人因储存毒品以防吸毒而被捕
(Baonghean.vn)- 孔某携带超过16克毒品,以防毒瘾发作。值得一提的是,孔某此前曾两次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定罪。
2020年6月17日上午,新祺区人民法院在义同乡人民委员会对住义泰乡新清村的陈英功(1989年出生)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名一案进行流动刑事审理。
起诉书称,2020年4月22日下午6点,吸毒成瘾的丛某驾驶一辆牌照为37N1-036.92的摩托车,从义泰乡前往奇山县购买毒品。到达奇山县美里乡时,丛某遇到一名约40岁、身高约1.65米、肤色黝黑的男子站在路边,便停下来攀谈。交谈中,丛某问:“兄弟,哪里有卖冰毒的?“然后上面的人说“是啊,你把钱给我,我去给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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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英功。照片:芳浩 |
Cong给了这个男人250万越南盾。这个男人接过钱说:“在那里等”。约30分钟后,该男子返回并交给孔某一个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包裹,内有白色固体晶体。孔某知道这些白色固体晶体是冰毒,便将其包好藏在身上后离开。返回新祺县后,孔某将刚买的毒品藏在位于新祺县义泰乡新清村自家附近的稻田里,以备日后使用。
2020年4月23日晚7点10分左右,孔某到田边取回藏匿的毒品包,将其放在身上,并在毒瘾发作时外出吸食。孔某在新基县义同乡8村48D公路行走时,被新基县公安局工作组要求进行行政检查。孔某主动从口袋中掏出一个装有白色固体晶体的黑色塑料袋,并将其交给新基县公安局。他公开宣称,那是冰毒。
新岐区警察局的密封记录显示,从 Cong 身上缴获的白色结晶固体为毒品,重量为 16.49 克。
此前,丛培武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两次入狱,均被判处4年徒刑。
针对此案,根据孔某供述,关于为孔某购买毒品的男子,新岐县警察侦查局正在调查核实,但尚未有结果,新岐县警察侦查局将稍后处理。
至于借给孔某摩托车购买毒品的阮仁丹先生,借摩托车时,阮仁丹并不知道孔某借摩托车是为了购买毒品,因此新祺县警察局侦查局没有对阮仁丹先生提起刑事诉讼,这在法律上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判处丛培武有期徒刑6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