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管袭击交警的嫌疑人被判刑。
(Baonghean.vn)——5月12日上午,琼吕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和(1985年6月18日出生,住琼吕县琼江乡第12村)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阮文和(1985年6月18日出生,住琼吕县琼江乡第12村)一人。
据起诉书称,2015年2月21日下午3点30分左右,琼吕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由5名官兵组成,在副大队队长武光忠中校的带领下,在1A国道407公里处(琼吕县琼江乡)检查时,发现一辆无牌照、无后视镜、车上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摩托车,由两名年轻男子驾驶,正猛踩油门,高速向河内—荣市方向行驶。交通警察大队官兵立即示意停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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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两人不但不服从命令,反而驾驶摩托车高速冲撞交警队,打开交警专用车后门,并拔出铁管袭击执勤交警,导致阮仲福少校身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专案组立即追捕了阮文和。在整理案卷、扩大侦查的过程中,阮文和供认,坐在他摩托车后面的人是他的弟弟阮文清,后者也参与了作案。然而,阮文清作案后逃离了现场,至今仍未被抓获。
琼吕县人民法院根据证人证言、检举、司法鉴定结果以及法律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1款,判处被告人阮文和有期徒刑15个月。
春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