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哪些人可以免考外语并享受特殊毕业资格?
《2015年高中阶段考试规则(草案)》对2015年外语考试免试科目和专项毕业科目作出了明确规定。
免除高中毕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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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毕业考试和特殊毕业条件的学生,在2015年全国高中毕业考试管理办法(草案)中有明确规定。 |
免除外语考试
免试对象及条件:根据教育培训部长决定,成为参加国际外语奥林匹克竞赛的国家队成员。
拥有教育和培训部年度指南所规定的证书之一。
免除外语考试的考生将获得该科目的最高分(20 分制中的 20 分)以获得毕业认可。
考生若想以外语科目成绩报考采用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入学的大学或学院,必须参加外语考试。
未行使外语考试豁免权利的考生,必须参加考试,并像未获得豁免考试的考生一样获得毕业认可。
毕业时免除全部四项考试
对象:符合政府2012年4月10日第28/2012/ND-CP号法令第3条第1款、第2款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人。
就读普通教育阶段的身心障碍人士:须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之考试条件;持有主管机关核发之身心障碍证明书。
对于不符合普通教育计划的残疾人士:必须由其注册就读的高中校长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实施年度个人教育计划的结果;持有主管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
免除高中毕业考试所有科目
参加过国际奥林匹克或地区奥林匹克文化项目国家队选拔考试的学生,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考全国高中毕业考试的所有科目:被召入12年级第二学期;12年级全年成绩排名: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良好或以上;在教育培训部考试豁免名单上。
参加国际或地区奥林匹克科技、体育、文化和艺术竞赛的队员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考全国高中毕业考试的所有科目:在 12 年级第二学期被征召入伍;在 12 年级全年排名:品行和学业成绩达到平均或以上;在全国高中毕业考试日期前向教育培训部发送的免考申请公函上,姓名出现在确认参加培训并按照选拔机构规定参加考试的通知书中。
高中毕业特权
科目和条件: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科目的学生,符合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予以专项毕业:
考试日期前 10 天内或考试第一天发生意外、生病或有特殊紧急情况的人不能参加考试。
条件:12年级全年学业及行为排名均为良好或以上;
记录: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和出院记录(发生事故或疾病时)或居住地公社人民委员会的确认书(特殊紧急情况时);您报名参加考试的高中提出的特殊毕业考虑申请记录。
参加至少一门考试后发生意外、生病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无法继续参加考试,或发生意外、生病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后自愿参加剩余考试的人员。
条件: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10.0以上;12年级等级:学习成绩平均以上、品行良好以上。
文件:考试委员会的确认记录;县级或以上医院的入院和出院记录(如果有事故或疾病)或您居住的公社人民委员会的确认(如果有特殊的紧急情况)。
程序:考试的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考试委员会负责立即接收并转交特殊申请文件至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教育和培训部。
高中毕业认证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记录和规定考虑并决定考生的特殊条件。
根据职业训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