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梅同志当选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二次专题会议上,越共中央委员、市委常务副书记、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团长潘文梅同志当选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
8月24日,胡志明市第十届人民议会(2021-2026年任期)第二次专题会议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委书记阮文年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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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委书记阮文年同志向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梅同志(左)敬献鲜花表示祝贺。 |
在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投票决定免去阮清峰2021-2026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已决定将阮清峰调任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在本次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代表投票选举胡志明市党委中央委员、市委常务副书记、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团长潘文梅同志担任2021-2026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阮文年同志在会上发言说,政治局决定任命阮清峰同志担任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是党的十三大人事规划的一部分。这一决定是政治局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的。
作为胡志明市委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清峰同志为胡志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始终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胡志明市党委、市政府和人民对他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的关心、责任、努力和热情表示感谢和肯定。我祝愿阮清峰同志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关心、支持、奉献,为胡志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会议上介绍行动纲领时,潘文梅同志重申,他始终注重政治思想、品德、道德和生活方式的修养;致力于保持纯洁的道德品质,不搞机会主义和自私自利;过着简朴、谦逊、贴近群众的生活。
同时,要始终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和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不抱有保守主义和偏见。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交关系中,要以身作则,谨慎行事。严格执行树立榜样的规定,时刻注意在同志、同事、工作场所和家庭面前保持和展现模范行为。
关于履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职责,潘文梅同志表示,他将继续继承和执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2021-2026年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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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制定适应疫情防控和新常态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与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落实胡志明市党委第十一届代表大会2020-2025年任期决议和胡志明市人民议会2021-2026年任期决议中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息息相关。
第三,研究并提出新的机制、政策和解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事业服务,稳定和提高胡志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潘文梅同志希望得到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选民和人民的信任、支持和意见,以完成行动计划,最好地履行分配的任务和责任,为胡志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